“交包河” 近一年的招标采购信息
-
道路建设标准不低于1600元/平方米)。须与住宅同步交付使用,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包河区政府指定单位,涉及的所有税费由竞得人负责缴纳,此款由包河区政府负责监督落实
-
建设标准不低于450元/㎡),与住宅同步交付使用,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包河区政府指定单位,此款由包河区政府负责监督落实
-
建设标准不低于450元/㎡),须与住宅同步交付使用,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包河区政府指定单位,此款由包河区政府负责监督落实
-
建设标准不低于450元/㎡)。须与商业地块同步交付使用,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包河区政府指定单位,此款由包河区政府负责监督落实。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
-
建设标准不低于450元/平方米)。须与住宅同步交付使用,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包河区政府指定单位,此款由包河区政府负责监督落实。竞得人须按照规划条件和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要求
-
道路建设标准不低于1600元/平方米)。须与住宅同步交付使用,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包河区政府指定单位,此款由包河区政府负责监督落实。竞得人须严格按照规划条件和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要求
-
建设标准不低于450元/㎡),须与住宅同步交付使用,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包河区政府指定单位,涉及的所有税费由竞得人负责缴纳,此款由包河区政府负责监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