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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冷热电联产改扩建工程项目接入系统配套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冷热电联产改扩建工程项目接入系统配套项目 已由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并经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海电厂”)正在实施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冷热电联产改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燃机项目”)建设,本期建设3套100兆瓦机组(2套100MW级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和1台100MW级抽汽背压汽轮发电机组)。
本期新扩建机组以11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系统。燃机项目建成后,由于装机容量的增加,长海电厂现有110kV送出线路已满足不了3套燃机投产后输出负荷要求和电网运行方式的需要,需对长海电厂现有110kV输出电力线路作增容改造(以下简称接入系统工程),改造后的6回110kV线路全部接入长海电厂新建110kV燃机电站,以解决燃机项目接入系统问题。由于接入系统输电线路路径及施工方案复杂,涉及在长海电厂自有工业用地、周边村居及道路等区域施工,为加快推进接入系统工程,确保燃机投产进度,长海电厂与佛山供电局明确了接入系统工程中双方的投资建设范围和具体分界。本次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冷热电联产改扩建工程项目接入系统配套项目”施工招标范围即为长海电厂负责投资建设范围。
2.3 计划开工时间为2021年1月,竣工时间为2021年8月,总工期21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提前10天通知为准。由于本工程工期紧迫并跨春节施工,投标人必须充分考虑人员组织及其他因素的影响,保证有充足的人手和资源满足招标人对工期的要求,按要求时间完成各施工节点。如因招标人或电网侧原因,工期顺延,费用不调整。本工程为涉网工程,投标人必须协调与电网公司相关手续,加快工程推进。在村居范围施工时,若出现村民的阻拦或不允许施工的,承包人应采取有效的沟通协调,必要时将人员、施工机械暂时转移,减少受阻损失(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将同时积极向属地政府、村居沟通、协调)。具体如下:
本工程主要按以下几个节点进行:
    2.3.1 2021年2月10日前,完成长海电厂#1机组经110kV竹九线长海B支线上网通道、接入系统C线在长海电厂范围内三回路电缆沟/顶管通道的土建部分及户外电缆终端支架的施工;
    2.3.2 2021年3月10日前,完成长海电厂#1机组经110kV竹九线长海B支线上网送电;
    2.3.3 2021年3月10日前,完成接入系统A/B线在长海电厂范围内的1个二回钢管杆塔的桩基础和立塔施工;
    2.3.4 2021年4月20日前,完成长海电厂#1机组T接稔岗站~樵朗站临时线路上网送电;
    2.3.5 2021年4月15日前,完成接入系统A/B线在新河村范围内属本招标范围的电缆沟基础及临时施工道路的施工;
    2.3.6 2021年4月15日前,完成接入系统工程A/B线途经朝阳路、官太路两侧部分公共设施的迁改或重建及路面两侧绿化带的铲除及路面硬化,并在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之间安装钢质波形防撞分隔护栏;
    2.3.7 2021年4月15日前,完成接入系统A/B线在西樵镇岭西村、儒溪村范围内属本招标范围的塔基础及临时施工道路的施工;
    2.3.8 2021年5月15日前,完成长海B站(旧)(经竹九B支线#12塔,再经稔岗站~樵朗站临时线路时形成的电缆回路)T接至樵朗线连通电网,作为110kV长海B站(旧)的备用出线通道,需完成相关一、二次部分的改造、试验、投运及其与佛山地调之间业务连通上网送电(如需要);
    2.3.9 2021年6月5日前,完成110kV南糖线改接入长海B站(新)及从110kV长海B站(新)~新建钢管杆塔~朝阳市旁现有N1塔的两回架空线路建设,同时完成相关电气一、二次部分的改造、试验、投运及其与佛山地调之间业务连通;
    2.3.10 2021年8月10日前,完成110kV二糖线改接入长海B站(新),并完成相关电气一、二次部分的改造、试验、投运及其与佛山地调之间业务连通。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4.1 招标内容:对《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冷热电联产改扩建工程项目接入系统配套项目》进行施工总承包,投标人主要工作范围如下:
2.4.1.1 接入系统工程A线(110kV长海B厂至南海站、九江站线路)及接入系统工程B线(110kV长海B厂至二拱站、长海A厂T接110kV竹园站至二拱站线路)中纳入长海电厂接入系统配套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1) 对接入系统工程A线,在长海电厂自有工业用地范围新建1座钢管杆塔,完成从110kV长海B站(新)~新建钢管杆塔~朝阳市旁现有N1塔的两回架空线路建设;
(2) 对接入系统工程A/B线途经在西樵太平村/新河村范围内朝阳路、官太路两侧的部分公共设施(包括:变压器、供电线路、路灯、监控摄像头、交通标志牌、指示路牌等)进行迁改或重建,然后将路面两侧绿化带铲除,之后对原绿化带位置进行水泥路面硬化,并在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之间安装钢质波形防撞分隔护栏;
(3) 西樵镇新河村区域的四回110kV电缆沟基础施工及临时道路施工及复原等工作;
(4) 西樵镇岭西村及儒溪村范围内电塔基础施工以及临时道路施工及地貌复原等工作;
2.4.1.2 接入系统工程C线(110kV长海A厂至稔岗站、樵朗站线路)中纳入长海电厂接入系统配套项目的建设内容:长海电厂自有工业用地范围内110kV长海A站(新)至二回电缆终端场的三回110kV电缆通道;
2.4.1.3 长海电厂范围内现状110kV南糖线、二糖线改接至新建110kV长海B站(新)(即:在现有110kV电缆沟内截断110kV电缆,回抽并敷设接入至110kV长海B站(新),同时,将截断处~朝阳市旁现有N1塔段的110kV电缆进行抽出回收),并同步完成相关电气一、二次部分的改造、试验、投运及其与佛山地调之间业务连通;
2.4.1.4 长海电厂#1机组分别经110kV竹九线长海B支线上网、T接稔岗站~樵朗站临时线路上网临时过渡工程:建设长海电厂#1机组经110kV竹九线长海B支线、T接稔岗站~樵朗站临时线路上网临时过渡工程的110kV电缆通道及户外电缆终端,使长海电厂#1机组经110kV高压电缆分别临时借用110kV竹九线长海B支线、稔岗站~樵朗站临时线路连通电网,避免线路改造施工过程中长海电厂#1机组长时间停机问题;
2.4.1.5 长海电厂#1机组退运后,将110kV长海B站(旧)(经稔岗站~樵朗站临时线路时形成的电缆回路)T接至樵朗线连通电网,作为110kV长海B站(旧)的备用出线通道。需完成相关二次部分的改造、试验、投运及其与佛山地调之间业务连通(如需要);
2.4.2 完成本工程中所有方案(包括:施工、接驳、调试、应急处理方案等)、工程进度计划的编制工作,并交招标人审核;
2.4.3 完成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有工作票的编制工作,并根据所属调管权属送交招标人或佛山供电局调度或管理部门审核、签发;
2.4.4 协调本工程继保装置保护定值的编制及在供电局(地调)的审核、审批;
2.4.5 完成本工程的试验、启动、调试、试运、验收(含: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组织投运、资料归档并移交施工竣工资料等工作(按照国家和南方电网的相关标准、要求执行);
2.4.6 完成本工程中与110kV电网配合及相关手续办理的工作;
2.4.7 工程中拆除的原属佛山供电局所有的物资归供电局所有,投标人需按佛山供电局要求运送至指定位置并办好移交手续;拆除下来经招标人确认的无用废物及施工产生的废料,由投标人负责合法处理;
2.4.8 本工程中凡涉及到系统与系统之间(包括旧设备,如远动系统、通讯系统、二次安防系统等)的连接(涉及网络协议、兼容等问题),由投标人负责,所产生的费用都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2.4.9 上述工程涉及的材料、设备及其软件、绿化、道路的修复以及管线的迁移(含需要回迁部分),与电网有关的保护定值计算和需与供电局联合进行的自动化、通信系统的通道开通、调试和业务接割等一切工作;本工程涉及的需供电局或沿途管线权属单位(含交通、路政、水利等部门)要求的开工、验收和竣工、移交等手续办理等。
2.4.10 本项目对投标人所采购的设备、材料(含主材、辅材)的范围、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服务、质量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和义务,投标人、供货单位(制造商、生产厂家等)必须按合同要求遵守执行,投标人并且有义务督促供货单位遵守执行。任何一方(含供货单位)不执行本规范的要求和义务,招标人均可向投标人追究责任和损失。投标人与设备、材料(含主材、辅材)的供货单位的权责划分由投标人与供货单位之间自行解决,招标人与供货单位无权责关系,投标人应对所采购设备、材料(含主材、辅材)的质量、安全、服务等对招标人负全责。工程建设中平整工作场地、报建(如需要时)、检测/检验(包括材料检测、成桩质量检测和地基承载力检测,如桩基小应变、钻孔抽芯、超声波透射法检测、静载检测及静压场地压实、试压承台制作等辅助措施)、校验、试验、验收、工程一切险及人员意外伤害险等保险等费用都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2.4.11 为本项目实施过程涉及需向电网提交的一切技术方案、启动方案等均由投标人负责编写、送审及办理,所产生的费用都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2.4.12 涉及野外施工,投标人配备板房时要考虑给监理及业主配置一间,费用在投标时考虑。
2.4.13 野外区域、鱼塘等区域施工时,裸土部分不施工时段必须按环保要求严格采取盖土防尘网全覆盖,洒水降尘等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2.4.14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涉及的保供电措施(含编制送审及现场执行)、设备送检(如有)、大型施工设备运输以及特殊施工措施费用等均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2.4.15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在长海厂内的施工用水用电,如需从招标方引接施工电源,除需办理安全用电手续外,费用由投标方自行支付,单价见合同商务部分。在厂外施工的电源水源,由投标方自行负责,但需满足安全和环保等要求。
2.4.16 对外关系协调方面,招标人负责土地征用、房屋清拆、青苗及鱼塘赔偿及政府协调工作经费。其余工农关系费用、交通疏导费用、临时租地费(如有)等由承包人负责,投标人投标报价须自行考虑,不再单独计取。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990万元。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并满足项目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或供电部门的验收要求。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还须具备有效的叁级或以上承装类、承试类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4.2.2投标人已在南方电网或广东电网公司办理承包商诚信登记或评价备案。(证明材料不需要提供原件,在投标文件相应地方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即可)
4.2.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都必须具备第4.2.1项、4.2.2项要求,其中牵头人负责总协调工作。联合体投标单位不超过2家。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3.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3.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3.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3.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3.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3.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  
        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编号(类型为“建筑业企业”)。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4.4、4.4.1以及4.4.2的要求)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6月至2020年1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6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委派。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
  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或以上的110kv及以上的输电类或变电类工程施工业绩(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复印件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提供的业绩为准。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012月1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采用现金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牵头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2020年12月30日8时30分至2020年12月30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30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8号,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日程安排查询”)。  
7.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http://yjx.nanhai.gov.cn/jyh/ggzy/index.html)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定标办法是两阶段评标定标办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太平康华路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室
邮    编:528211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传    真:0757-8628349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bjzj_g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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