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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黄鹤楼新材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原料3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编号:HBCZ-21120348-232969
 
本招标项目已由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黄科董〔2023〕19号)文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武汉黄鹤楼新材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原料3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1个包
标包1名称:琼脂高速
采购内容:琼脂高速
年度预计采购数量(kg):27000
最高投标限价单价(不含税,元/kg):200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不含税,万元):540    
         中标供应商:2家
1.3交货地点:招标人仓库并卸货于招标人指定地点。
1.4采购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三个采购年度(以合同生效之日起算) ,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按实际下达的订单为准,据实结算。
1.5货物交货期限:以招标人出具的订货单为准,中标人应按订单约定时间送货。
1.6质保期要求:1年(以单批次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7采购结果应用范围:武汉黄鹤楼新材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需与武汉黄鹤楼新材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
1.8质量标准要求:符合第四章采购需求商务要求中质量要求。  
1.9投标人从提交投标文件之日起视同接受中标价格确定原则,如中标后不接受中标价格或不能提供货物与服务的,视同无故违约;违约的投标人将按招标结果使用单位供应商相关管理制度对其进行管理与行为约束。
中标价格的确定原则:以中标供应商报价平均价确定为签约合同价。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则视为其理解和同意本款所述,并放弃提出异议和索赔的权利。
1.10业务量分配原则:在满足技术标准、质量、交期的前提下,根据招标人年度实际发生业务量进行分配。本项目按照中标排名预分配比例为70%:30%,业务量预分配比例仅作为中标人首年度业务量分配的指导原则。如中标供应商因自身或其他不可控因素不能有效满足采购人需求,主动放弃标包内材料供应时,或因违反合同约定而导致合同终止,招标人有权选择进行补充招标或重新招标。
1.1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参加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禁止期内。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其他事项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3.3其他: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3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2.1采用现场获取方式的,请准备以下资料到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7楼服务大厅获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3)开票信息:包含①开票单位名称、②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③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地址、④单位联系电话、⑤开户行及账号。
4.2.2采用线上获取方式的,请按以下步骤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采用线上下载方式获取标书,投标人请在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招标公告最下方“相关下载”版块内点击下载按钮登录并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文件。
(2)未注册账号的投标人,手机验证登录成功后即免费注册为会员。首次报名填写的单位等相关信息将与账号绑定,投标人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文件获取的具体操作流程可在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门户网站首页右侧下载中心下载《线上获取标书操作指引》查看。
(3)线上获取标书应填写、上传的材料包括: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扫描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被授权人应与登录账号的联系人为同一人)
3)如需缴纳信息费的还应提供付款凭证截图或照片,同时请扫码填写开票信息,电子发票开具后将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注册邮箱。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7日9时30分,地点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009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十楼)。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 开标方式、时间、地点
6.1开标方式:
现场开标(注:如因疫情形势变化,将采取网上视频开标,届时会通过电话和邮件通知所有报名的投标人视频会议地址及开标方式)。
6.2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7日9时30分。
6.3 开标地点: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009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十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受理异议和澄清、质疑):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10楼            
邮编:430071                        
联系人: 董经理、王经理、库经理
                      
 
招标人:武汉黄鹤楼新材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采购部门(负责解答异议和澄清):物资管理部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海口二路 1355 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招标文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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