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司徐州公司2024-2026年度公寓管理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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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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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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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江苏公司徐州公司2024-2026年度公寓管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江苏公司徐州公司2024-2026年度公寓管理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606113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606113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卢凯尔 电话:025-86728652
邮箱:20081755@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项目名称:江苏公司徐州公司2024-2026年度公寓管理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606113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606113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深圳市彩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徐州华景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119.961600 | 118.580000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 | / |
业绩 | 1、秀峰区武装部、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武装部 2、个旧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个旧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3、个旧市中医医院、个旧市中医医院 4、恒海科技产业园展示中心、河南恒海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5、江苏天鹏服饰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天鹏服饰有限公司、2024年7月9日 6、湘乡市中医医院、湘乡市中医医院、2021年11月1日 7、绿地明湖城、山东万茂置业有限公司、2020年5月25日 8、国际文化大厦、深圳明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2年9月26日 9、叶挺纪念馆、叶挺纪念馆、2023年3月29日 10、坤源名居、内蒙古坤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8月27日 11、农业银行昆明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2023年11月6日 12、吴江运河风景区、苏州平望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11月30日 13、南京大吉铁塔、南京大吉铁塔制造有限公司、2023年12月20日 | 1、徐州市九里实验学校物业服务合同、徐州市九里山实验学校、2022年9月1日 2、徐州市公交站台候车亭保洁合同、徐州市公交站台候车亭保洁合同、2022年1月29日 3、徐州市九里实验学校物业服务、徐州市九里山实验学校、2023年9月1日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卢凯尔 电话:025-86728652
邮箱:20081755@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