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包头市固阳县卫生与健康委员会疫情防控设备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磋〔2020〕4977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HY2020CG54 |
采购目录: | 货物类\专用设备\医疗器械及设备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评标方式: | 纸质评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惩戒、无行政处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4.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属二类医疗器械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4)投标报名表(格式见附件)。注:未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2020年11月18日 14:30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20年11月25日 14:30 |
工作时间 | 上午9:00~11:00 下午15:00~17:00 |
获取文件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B座2107室 |
采购文件售价(元): 包号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A | 0.00 | 0.00 | |
答疑会时间: | |
答疑地址: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0年11月30日 10:00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 |
开标时间: | 2020年11月30日 10:00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 |
采购人名称: | 固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采购人地址: | 木兰街 |
采购人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 154025619115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行包头市传媒大厦支行 |
行政主管部门: | 包头市固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项目负责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文件: | 招标公告-(1)(2).doc |
项目预算合计: |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采购明细清单 | 14813603 | 货物 | 包 | 1.0 | 一、肺功能仪6台;二、呼吸机1台;三、额温枪100支;四、人脸识别测温仪10个(户外使用,配防寒帐篷)五、红外体温筛查系统4套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固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