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司法局“智慧矫正”建设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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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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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公告内容文档
一、采购项目名称:新安县司法局“智慧矫正”建设工程 | |
二、采购项目编号:洛新政集采【2019-10-10】 | |
三、项目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 |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优先采购中小微企业(是) 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 |
五、项目基本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描述等) | |
本次采购项目新安县司法局“智慧矫正”建设工程。设备清单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窗口对讲 个 3 2 紧急报警按钮 个 18 3 门禁一体机 套 4 4 照相机 个 1 5 人证比对终端 个 1 6 高清拍摄仪 台 1 7 高速扫描仪 台 1 8 传真机 台 1 9 电脑 台 4 10 显示设备 个 13 11 拾音器 个 34 12 声光报警器 个 2 13 移动执法记录仪 台 4 14 智慧社区矫正督查指挥管理智能融合终端 台 13 15 窄带高清编解码 台 2 16 拼控处理器 台 1 17 NVR 台 1 18 硬盘 块 19 19 一体机 台 2 20 交换机 台 12 21 POE交换机 台 1 22 交换机 台 1 23 报警主机 台 1 24 麦克风 套 1 25 功放 台 1 26 扩音音响 个 2 27 调音台 台 1 28 电源时序器 台 1 29 VR教育终端 套 1 30 音箱 台 1 31 打印机 台 2 32 碎纸机 台 2 33 移动单兵 台 2 34 智慧社区矫正指挥综合管理服务软件(服务端) 套 1 35 智慧社区矫正指挥综合管理矫情态势软件(服务端) 套 1 36 远程督查指挥综合管理服务器 台 1 37 智慧社区矫正指挥管理重点视频服务软件(服务端) 套 1 38 智慧社区矫正指挥管理重点视频服务器 台 1 39 智慧社区矫正指挥流媒体转发服务软件(服务端) 套 1 40 智慧社区矫正指挥管理流媒体转发服务器 台 1 41 网络高清半球 个 34 42 UPS 台 1 43 电池 个 16 44 机柜 台 1 45 机柜 台 11 46 防静电活动地板 ㎡ 25 47 踏步 项 1 48 金属踢脚线 m 2 49 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 套 1 50 七氟丙烷药剂 Kg 70 51 泄压口 项 1 52 气体灭火控制器 台 1 53 气体喷洒指示灯 台 1 54 声光报警器 台 2 55 紧急启/停按钮 台 1 56 感温探测器 台 1 57 感烟探测器 台 1 58 空调 台 1 59 承重底座 套 1 60 辅材 批 1 61 网络高清球机 个 1 62 鹰眼摄像机 台 1 63 区域隔离门 套 2 64 硬盘录像机 台 11 65 网络高清球机 台 11 66 辅材 批 11 | |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 |
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法人资格,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响应的,提供身份证明;是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响应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磋商。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4、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供应商成立不满3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5、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以来任意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6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6、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需提供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承诺书)。 7、政策支持: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优先采购中小微企业(是) 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四、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 |
七、获取竞争性 磋商文件 | |
1.时间:2019年10月14日 至 2019年10月18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 | |
3.方式:本次招标(采购)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 Key”方式,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用户注册及证书 Key 办理、使用,咨询电话 18567666420,18567666421)。 | |
4.售价:0元 | |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19年10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 |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19年10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 |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lyggzyjy.cn)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19年10月12日至2019年10月15日。 | |
十一、联系方式 | |
1. 采购人:新安县司法局 | |
地址:新安县新城涧河大道与勤政路交叉口东南角 |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72号2号楼3层301号 |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发布人:王明军 | |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