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陵景区(公祭典礼)提升项目二期(大禹纪念馆、大禹研究院区块)EPC总承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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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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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大禹陵景区(公祭典礼)提升项目二期启动区(大禹纪念馆、大禹研究院、植物园、百鸟乐园)EPC总承包项目中标公示
绍兴会稽山度假区大禹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的大禹陵景区(公祭典礼)提升项目二期启动区(大禹纪念馆、大禹研究院、植物园、百鸟乐园)EPC总承包项目,于2019年12月25日09:30:00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项目负责人 | 下浮率 | 基准价(万元) | |||||||
第1名 |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浙江中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胡慧峰 | 8.25% | 105810 | |||||||
第2名 | / | / | / | ||||||||
拟确定中标人 |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浙江中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胡慧峰 | 8.25% | 建筑面积 | 约42000平方米 | ||||||
第一中标候选人有效业绩情况 | 1 | 项目名称 |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数据智慧谷项目 | 项目地址 |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 ||||||
发 包 人 | 徐州汇中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发包人地址 | 徐州经济开发区徐海路9号科技大厦 | ||||||||
项目描述 | 其他业绩:总建筑面积约143694平方米。EPC装配式工程。签约合同价:67955.8万元。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04月25日。 | ||||||||||
2 | 项目名称 | 城际铁路科技城站公共配套项目 | 项目地址 | 青山湖科技城 | |||||||
发 包 人 | 浙江鑫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发包人地址 | 杭州临安 | ||||||||
项目描述 | 其他业绩: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28600平方米,本项目为EPC总承包项目。合同价:58500万元。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8月1日。 | ||||||||||
3 | 项目名称 | 浙江乐清农村合作银行营业综合楼工程 | 项 目 地 址 | 乐清市 | |||||||
发 包 人 | 浙江乐清农村合作银行 | 发包人地址 | 乐清市 | ||||||||
项目描述 | 施工获奖业绩为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证书日期:2017年11月; | ||||||||||
4 | 项目名称 |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综合楼工程 | 项目地址 | 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265号 | |||||||
发 包 人 |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 发包人地址 | 青海省西宁市西关大街67号 | ||||||||
项目描述 | 施工获奖业绩为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证书日期:2017年11月; | ||||||||||
5 | 项目名称 | 天津帝旺凯悦酒店 | 项目地址 | 天津 | |||||||
发 包 人 | 天津帝旺集团有限公司 | 发包人地址 | 天津 | ||||||||
项目描述 | 施工获奖业绩为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证书日期:2015年11月; | ||||||||||
6 | 项目名称 | 绍兴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工程 | 项目地址 | 绍兴市镜湖新区 | |||||||
发 包 人 | 绍兴市城北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发包人地址 | 绍兴市镜湖新区 | ||||||||
项目描述 | 施工获奖业绩为国家优质工程奖;证书日期:2015年11月; | ||||||||||
被否决投标 情 况 | 序号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
1 | | | | ||||||||
2 | | | | ||||||||
公示期限 | 2019年12月27日08:30 时——2019年12月31日17:00时 | ||||||||||
备 注 | 中标工期:450日历天(含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等所有内容,在2021年3月20日前竣工),其中大禹纪念馆工期120日历天(在2020年4月18日前完工,其中展陈基本完成,确保展陈3200平方米面积可参观)。 | ||||||||||
招标人:绍兴会稽山度假区大禹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大禹陵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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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诸暨天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诸暨市人民中路267号三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19年12月26日
说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开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相关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招投标投诉职能受理部门:绍兴市·建设局 电话:0575-85779339
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投诉受理职能处室: 电话:0575-88207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