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城乡规划局漳州市中心城区“城市双修”专项规划服务类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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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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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州市城乡规划局
乙方: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型企业
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00]HRC[TP]2018005的漳州市城乡规划局漳州市中心城区“城市双修”专项规划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通用填空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 1 | 套 | 国内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350600]HRC[TP]2018005 | ||||||
合计: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捌万捌仟元整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5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137号;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加强山体、水生态修复。加强对城市山体自然风貌的保护,重点提出修复和利用主城区周边的山体修复和利用的目标和策略,打造山体公园和登山步道。研究城区的山体景观与城市建成空间、城市天际线与山体天际线的关系。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系统开展提出江河湖泊、湿地等水体生态修复的目标和策略。 (2)修复利用废弃地。对经评估达到相关标准要求的已修复土地和废弃设施用地,根据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合理安排利用。 (3)提升城市绿化景观。拓展绿色空间,完善各类公园绿地。加强城市绿道建设,实施“五湖四海”绿道连通工程,串联山体、水系和各公园绿地。合理布局城市广场。 (4)加快城中村和旧区改造。提出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的目标,划定重点整合区域,制定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社区服务设施,加强小区绿化,改善小区居住环境的策略措施。 (5)补足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落实专项规划中的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明确各细类公共服务设施的选址原则和建设标准规模。 (6)完善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落实和细化市政基础设施规划,提出尽快完成综合管廊建设规划编制要求,推进综合管廊示范项目建设。 (7)保护历史文化。加强古城保护,编制提出城市历史风貌协调地区的城市设计要求,更好地延续历史文脉,展现城市风貌。采取小规模、渐进式制定更新改造老旧城区的策略,保护城市传统格局和肌理。 (8)改善交通出行条件。加快提出推进漳州市畅通城市三年行动计划。 (9)塑造城市时代风貌。加强总体城市设计,确定城市风貌特色,保护山水、自然格局,塑造现代城市形象;加强提出新城新区、重要街道、城市广场、滨水岸线等重要的城市设计地区和、节点的城市设计。 以上九个方面的典型节点、重要地段的详细设计由双方另行补充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样的约束力。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1:按采购文件要求;验收期次2: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漳州市中心城区“城市双修”专项规划》评审成果,并通过专家技术审查;验收期次3:规划提交最终成果,成果完整,包括规划说明、图纸、附件。成果形式包括纸质文件成果和电子文件成果。。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30 | 合同签订生效后20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 |
2 | 50 | 规划通过技术审查后20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 |
3 | 20 | 规划提交最终成果后20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付款时均不计利息,付款时供货方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 |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日起至规划提交最终成果。。
10、违约责任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六条及相应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供需双方若因合同未尽事宜等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达成一致。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人民法院仲裁。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三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中标供应商应提供保密承诺书,对规划成果、自采购人或其他资料提供单位处获获得的全部技术图纸、资料、实物及其他技术信息,采取足够的保密措施进行保护。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玖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漳州市城乡规划局 | 乙方: |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住所: | 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137号 | 住所: | 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1705室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廖凯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常伟廷 | |
联系方法: | 0596-2638879 | 联系方法: | 0755-82776201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振华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44201521700056004467 |
签订地点:漳州
签订日期:2018年09月12日
签订日期:2018年0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