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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敦煌市吕家堡中学校园地面硬化工程更正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酒泉市敦煌市吕家堡中学校园地面硬化工程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经敦煌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敦煌市吕家堡中学的委托,拟对“酒泉市敦煌市吕家堡中学校园地面硬化工程”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首次公告时间为2018年5月30日,现作如下更正:
一、招标文件编号:FZCG-2018009-GK 
二、招标内容:拆除旗台、混凝土道牙砖、教学楼门前雨棚上的造型建筑;
安装维修教学楼前花池并填平硬化、天然火烧板硬化地面、机制水泥面包砖硬化、砌大理石道牙砖;修建旗台。
三、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
(三)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即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指标和标准进行综合评审。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对中小微型企业的投标总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自行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综合评分具体如下:
投标报价总分为35分
有效报价在5 家或5 家以上,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以剩余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在5家以下的,以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价基准价。
投标报价得分的偏离度=(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投标人的报价得分:
1、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人的报价得分=35-偏离度×100×1;
2、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人的报价得分=35-|偏离度×100× 1|;
投标报价与评标指标相同时,得满分35 分;报价得分为负数时,按照废标处理。
注:①若投标人按照工信部颁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属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此时其投标报价扣减6%后再计入投标报价得分的评审,若投标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将不予扣除。②若本项目所有投标人均属小型、微型企业的,按原报价进行评审。
设计、施工和技术能力(40分)
1.技术能力:10分
a、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配备完善者得8分。其中:项目经理资质符合要求得2分;技术负责人符合要求得2分,其他人员配备齐全并具有相应资格证书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4分。投标人应将上述人员的资质证件原件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核对,不提供资料者不得分;
b、投标人施工队伍健全,技术能力、施工能力强者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2.施工组织方案:25分
a、施工方案可行性得4分。主要施工方案科学合理,详实周全,能指导满足施工需求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
b、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和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先进合理、切实可行者得4分,否则酌情扣分;
c、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4分。施工进度安排科学合理,符合实情,能按期完成任务者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
d、机械设备分。有满足施工要求的主要施工机械并提供设备有效证明单据者得3分,否则不得分;
e、文明施工现场措施3分。对生活区、生产区的环境有保护和改善措施者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
f、安全施工措施4分。有保证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者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g、服务承诺符合本项目要求得3分,否则不得分。
3.信誉:5分
         a、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用于项目工程建设的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
b、投标人近年完成的同类工程项目无不良记录,工程运行正常,社会反映良好者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保证措施(25分)
1.质量保证措施(5分)
a.没有得0分
b.不完善或不严密得3分
c.完善且严密得5分
2.安全保证措施(5分)
a.没有得0分
b.不完善或不严密得2分
c.完善且严密得5分
3.文明施工保证措施(5分)
a.没有得0分
b.不完善或不严密得3分
c.完善且严密得5分
4.环境保护保证措施(10分)
a.没有得0分
b.不完善且不严密得2分
c不完善或不严密得6分
d.完善且严密得10分
五、推荐中标人
总得分100分,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当供应商最终得分出现绝对相等时,以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不保证最低价中标,不向未中标供应商解释落标原因。
现更正为:
(三)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
1、综合记分评定(满分100分)
1.1投标报价总分为 97 分。
(1)报价评审程序。投标报价不能超出招标人控制指标价(采购预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五家含五家以上的,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的基础上,由招标人当众随机抽取浮动点(浮动点分别为:+1%、+0.75%、+0.5%、+0.25%、0%、-0.25%、-0.5%、-0.75%、-1%、-1.25%、-1.5%)后,计算得出评标指标。评标指标=投标人报价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算术平均值/(1+浮动点绝对值)。投标报价与评标指标相比,每向上浮动0.5%扣0.5分,每向下浮动0.5%扣0.5分(高于0.5%按1%计,低于0.5%按0.5%计)。投标报价与评标指标相同时,得满分97 分。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的招标控制价(采购预算)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无效,专家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的总报价、合价有计算错误的,应当依照单价调整其合价、总报价。经投标人同意,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若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投标文件小写金额与大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施工能力、施工方案或者施工组织设计扣分
(1)施工能力扣分
① 投标的项目经理未承担过同类工程(指面积、总高度和层数相近,以近三年备案施工合同原件和中标通知书为依据)者扣1.0 分;
② 投标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达不到中级(包括中级)以上工程技术职称者扣 1.0 分;
③ 拟投入的机械设备达不到工程施工要求者扣2.0 分;
④ 施工的主要技术工种安排不合理,不能满足施工要求者扣1.5 分。
(2)施工方案或者施工组织设计扣分:
① 施工方案或者施工组织设计不能指导施工者扣1.5 分;
② 没有执行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的具体措施者扣1.0 分;
③ 没有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者扣1.0 分;
④ 没有确保安全生产的措施或者安全生产措施费未单列者扣1.0 分;
⑤ 横道图或者网络图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期不合理或者与总工期不一致者扣1.0 分;
⑥ 没有合理的施工总平面图者扣1.0 分;
⑦ 没有文明施工的保证措施者扣1.0 分;
⑧ 没有采用国家、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广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者扣0.5 分。
施工能力、施工方案或者施工组织设计中各项评审内容满足工程要求,视为合格者不得扣分。涉及扣分项目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提交评标委员会集体进行评审后方可扣减该项分值。
3、安全事故扣分
(1)投标人施工现场发生四级重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在3个月内评标中,每次对投标人扣0.5分,对负有责任的项目经理每次扣0.8分。
(2)投标人施工现场发生三级重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在6个月内评标中,每次对投标人扣0.8分,对负有责任的项目经理每次扣1.2分。
(3)投标人施工现场发生二级以上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事故后有瞒报行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在12个月内评标中,每次对投标人扣1.0分,对负有责任的项目经理每次扣2.0 分。
4、 工程质量事故扣分
(1)投标人发生四级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在3个月内评标中,每次对投标人扣0.5分,对负有责任的项目经理每次扣0.8分。
(2)投标人发生三级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在6个月内评标中,每次对投标人扣0.8分,对负有责任的项目经理每次扣1.2分。
(3)投标人发生二级以上重大质量事故或者发生事故后有瞒报行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在12个月内评标中,每次对投标人扣1.0分,对负有责任的项目经理每次扣2.0分。
5、建筑市场不良记录扣分
(1)投标人被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包括通报、经济处罚、停工整顿等)的,自查处之日起,在6个月内评标中,每次对投标人扣 1.0 分。
(2)投标人被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包括通报、经济处罚、停工整顿等)的,自查处之日起,在12个月内评标中,每次对投标人扣 1.5 分。
6、 投标人有类似工程业绩,每有一项加 1 分,最多加 3 分。
投标人报价总得分,减去所有扣分后,加上业绩得分,最高得分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若有多个得分相同的第一名时,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后,由第二名作为中标侯选人,依次类推。投标人得分出现绝对相等时,以低报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报告有不同意见的,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评标报告。
五、确定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后,由第二名作为中标侯选人,依次类推。投标人得分出现绝对相等时,以低报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报告有不同意见的,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评标报告。
四、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1、采购单位:敦煌市吕家堡中学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人地址:酒泉市敦煌市转渠口镇盐茶村一组
2、招标代理: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拉毛       联系电话:13139494199 
         代理机构地址:敦煌市芙蓉园物业管理楼1楼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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