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东区消防救援站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东区消防救援站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消防救 援大 队 2023年东区消防救援站升级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招 标人:广州市黄埔区消防救援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___月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 年东区消防救援站升 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穗埔发改投批〔2022〕97 号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市
黄埔区消防救援大队现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 年东区消防救援站升级改
造工程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 年东区消防救援站升级改造工

项目代码:2208-440112-04-01-771672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黄埔区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
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82112206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宏明路 287 号
四、项目概况:对黄埔东区消防救援站大楼内部各功能场室进行功能调整及室内装修,
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4121.25 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土建及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强弱电工
程、消防工程、室外及其他配套工程等。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1
2、招标内容、规模:本项目改造总建筑面积:约 4121.25 平方米,本次工程内容包括
土建及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强弱电工程、消防工程、室外及其他配套工程等的施工。详
细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最高投标限价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63 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3 年 月 日 至 2023 年 月 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 年 月 日 时 分;
截止时间:2023 年 月 日 时 分。
3、开标开始时间:2023 年 月 日 时 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
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6、在投标登记时,投标人应按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写《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详见附件二),表中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将由交易系统提取
后供各相关单位在中标人履约时进行比对、查核。
2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
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放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 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 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 知》(建市<2015>154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 知》(建市<2016>226 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 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 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 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 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 号)、《广东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 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 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 办市〔2021〕40 号),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
3
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 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 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 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 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 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 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 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 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 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 17 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 号),若投 标人所属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对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机械、土建、综合分类管理的,本项目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综合类(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 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
4
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
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
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
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视为无效投标。
12、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
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3 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时
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
招标。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
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
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
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
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
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平台中记录的该部分
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
5
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
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
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
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黄埔区消防救援大队
异议受理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新阳西路 22 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
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
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
标监管网(网址:https://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 GZZB2018-3 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
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
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
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
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天。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
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
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6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
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
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广州市黄埔区消防救援大队
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月 日
7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
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
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
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
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
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8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
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
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
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
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
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
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
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
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
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
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
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
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
9
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 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
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 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 号)、《广州市建
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 号)、《关于印发广州市
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
183 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
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 号)等关于
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
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
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
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
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
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
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
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
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
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未因与工程项目施工相关的车辆运输而被最高人
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
10
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工商行政
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黄埔区、广州开发
区公安、城管、住建、交通、水务、规自等部门列入黑名单、不良行为记录(处罚有效期内)。
十一、本单位中标后不将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过程中使用
的建筑材料、设备等的运输委托给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
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
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公安、城管、住建、交通、水务、规自等部
门列入黑名单、不良行为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运输。
十二、本单位承诺,中标后将切实落实《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试行)》(粤办函〔2017〕708 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 9 部门关于印发广州
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2.0 版)的通知》(穗建质〔2020〕1 号)、《关于在
全区建设项目推广使用封闭式外脚手架金属防护网的通知》(穗埔建﹝2019﹞66 号)、《黄
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建设工程施工围蔽标
准的通知》(穗埔建﹝2020﹞183 号)和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
绿色施工、新型防护、施工围蔽的文件规定,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对施工范围内绿色施工、
新型防护、施工围蔽工作负责,全面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绿色施工围蔽措施和安全
防护措施,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如未履行承诺,经建设单位催告后逾期不履行承诺或经教育后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
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自愿接受被招标人拒绝规定时期参与后续工程投标的后果(时限
按招标文件规定或由招标人确定,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十三、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
11
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
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四、本单位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专职安全员未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失信行为
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采取本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措施(有效期内)。
十五、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
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
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
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12
附件二:
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序号姓名岗位职称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
1技术负责人
2质量负责人
3安全负责人
4造价负责人
…………
备注: 1、“岗位”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 土建工程师、机电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装饰装修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工程师、施工 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 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 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 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 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 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 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 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 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 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确提出,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指挥长、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
注:投标人按本表格式可自行扩展填写。
13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