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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湖北交投·枫亭菀(四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ESLC-202402FJ-003001001)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湖北交投·枫亭菀(四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ESLC-202402FJ-003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LC-202402FJ-00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交投·枫亭菀(四期)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312-422802-04-01
-514049(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利川简雅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利川简雅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
    建设规模:项目位于湖北省利川市普俺村,占地面积约70亩,预计总建筑面积约14.1159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约11.6万平方米,住宅为18-26层高层建筑,规划要求容积率≤2.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发包,主要包括项目工程规划红线范围内建筑工程设计、工程材料采购、建安工程施工等事项。具体情况如下:(1)设计:项目建筑设计,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总平面设计、竖向设计、基坑支护设计、室外综合管网设计、结构设计、电气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设计、人防设计等)、设计技术交底、施工中设计技术服务、参与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根据招标人的需要,中标人应配合招标人编制各项专业分析报告并参与报告的评审,协助业主完成与设计相关的各项报批工作。方案编制时需考虑项目整体方案的一致性,需与周边配套及招标人后期开发相结合。(不含室外景观及配套设计)所有的设计图纸均需达到对应阶段设计深度的施工图深度,满足可具体指导施工的要求,不得以厂家二次设计、发包人自理等方式弱化设计工作。(2)采购:投标人根据本工程需要,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图纸、清单以及发包人要求,负责本工程相关材料设备的采购,不含发包人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设备采购。(3)施工:土建部分:施工设计图、设计说明中所涉及的土石方、基坑支护、基础部分、地下室(含底顶板)、上部结构、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包括屋顶构架,公共部分楼梯间,楼地面,墙面,屋面等)、保温、防水(含地下室,屋面等)、砌筑抹灰、入户门(防火防盗门)、电梯间地砖、铝合金外门窗,外墙涂料或外墙砖、石材(含地下室、水、电、风预留预埋)等工程设计图示全部施工内容,及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电气部分: 包括强电系统、弱电系统、防雷接地系统;其中强电系统:公变以户表为界,专变以专变配电房低压出线柜为界,完成表后与柜后所有强电工程。给排水部分:包括给水系统、排水系统、消防水系统,其中给水系统,以水表为界,完成表后所有给水工程;排水系统,室内外分界点以室外第一个检查井为界。暖通部分:包括采暖通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等。人防工程部分;包括人防门窗、人防防化通风系统、人防电气系统、人防给排水系统等。外墙外边线2.0米内的室外工程属于承包范围,室外台阶、坡道、散水、排水沟及其盖板等属于本合同报价范围,包含土石方工程。各分部的工程内容最终以发包人确认的实施范围和双方核实认定的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4)施工总承包管理:负责规划红线内所有工程的总体管理、协调及资源调配;负责工程总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成本、合同、信息的管理以及与施工相关的组织与协调等,完成场地内所有临时用水用电工程,场地内所有临时道路工程。(5)其他招标人委托的为本项目实施的配套项目。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2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4-01
  合同估算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2.3其他:计划工期为124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整体方案设计及深化 15 日历天;施工图为3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施工工期 1200 个日历天。(分期建设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1.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1.4投标人自2021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下列类似业绩之一:1)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14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个项目投资金额3.5亿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2)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14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3.5亿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14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3.5亿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且项目金额、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
3.1.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亏损,应出具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的, 提供成立后的相应资料)
3.1.6 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要求:1人,需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之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注册。至少担任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为3.5亿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提供承诺书及以上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2)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注册于本单位,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高级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8年以上。施工员1人,具有土建施工专业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质量员1人,具有土建施工专业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同时具有负责土建和机械安全管理的安全员(负责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应为机械类或综合类),共3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材料员、资料员各1人,具有相应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2)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4)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3.6.1 信誉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6.2省内外单位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注:须提供网上查询截图)3.6.3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否则其投标无效。(注: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4所有拟派人员均应为投标单位员工。(须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6个月的社保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3月02日至2024年03月0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03月22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 《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评定分离(票决数量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于全蒙
  异议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备注:
  招标人:利川简雅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湖北省利川市南环大道湖北交投·枫亭菀 S7 商铺二楼
  招标人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18727676499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平安财富中心B座7-10楼
  代理邮编:
  代理联系人:于全蒙、田乡、刘苏雅、乔付亚
  代理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2024年03月01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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