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洋坪镇南襄城村群众文化广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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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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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招标条件:
远安县洋坪镇南襄城村群众文化广场建设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远安县洋坪镇南襄城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及村级自筹,招标人为远安县洋坪镇南襄城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1.远安县洋坪镇南襄城村群众文化广场建设工程,建设地点位于远安县洋坪镇南襄城村,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
2.工期要求:45天
3.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安全要求:达到《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合格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或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是具有远安县招标投标备案手续的施工企业;
(4)投标人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其证书上的专业为市政或建筑工程专业,所载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并且具备社保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两个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或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6)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的五大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上岗证书;
(7)法人授权委托: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时间在2018年3月27日至2018年4月26日之间均有效;
(8)施工企业或从业人员有违法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或被载入黑名单,且正处于本项目所在行业禁止投标期间的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已参与的按废标处理;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3.2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详细内容见施工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规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27日至2018年3月31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 时,在湖北华润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远安分公司(远安县鸣凤大道48号三鑫房产小区三单元301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本工程需要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为4000元,提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的要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7日09:30,地点为远安县洋坪镇财政所“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开标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将被拒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远安县洋坪镇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远安县洋坪镇南襄城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远安县洋坪镇南襄城村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润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远安分公司
地 址:远安县鸣凤大道48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18年3月27日
(编辑人:湖北华润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远安分公司;审核人:郭敏)
远安县洋坪镇南襄城村群众文化广场建设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远安县洋坪镇南襄城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及村级自筹,招标人为远安县洋坪镇南襄城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1.远安县洋坪镇南襄城村群众文化广场建设工程,建设地点位于远安县洋坪镇南襄城村,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
2.工期要求:45天
3.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安全要求:达到《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合格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或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是具有远安县招标投标备案手续的施工企业;
(4)投标人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其证书上的专业为市政或建筑工程专业,所载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并且具备社保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两个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或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6)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的五大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上岗证书;
(7)法人授权委托: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时间在2018年3月27日至2018年4月26日之间均有效;
(8)施工企业或从业人员有违法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或被载入黑名单,且正处于本项目所在行业禁止投标期间的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已参与的按废标处理;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3.2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详细内容见施工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规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27日至2018年3月31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 时,在湖北华润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远安分公司(远安县鸣凤大道48号三鑫房产小区三单元301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本工程需要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为4000元,提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的要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7日09:30,地点为远安县洋坪镇财政所“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开标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将被拒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远安县洋坪镇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远安县洋坪镇南襄城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远安县洋坪镇南襄城村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润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远安分公司
地 址:远安县鸣凤大道48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18年3月27日
(编辑人:湖北华润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远安分公司;审核人:郭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