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2023年度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永春县生态国有林场)结果公告(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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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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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编号:[350525]JHXM[TP]2024003
二、项目名称:永春县2023年度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永春县生态国有林场)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永春县2023年度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永春县生态国有林场)):
服务类(福建领丰建设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招标代理服务费经与采购人协商约定向中标人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准如下:100万元以下1.5%,100万元-500万元0.8%;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等付款方式
一次性缴清。
2、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信息:开户名:福建津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春县支行;帐 号:9070 2300 1001 00000 69853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永春县2023年度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永春县生态国有林场):1.7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永春县百森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其资格性审查未通过;其他供应商均通过符合性和资格性审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永春县林业局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环城路36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津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永春县探花山工业区A06幢4楼
联系方式:0595-23805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0595-23805111
福建津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2日
相关附件:
声明函.zip
二、项目名称:永春县2023年度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永春县生态国有林场)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福建领丰建设有限公司 |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通吉路泉州市建筑服务产业园办公大楼成洲工业区 A10 栋 2-9 | 1,300,000.00元 | 1,30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永春县2023年度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永春县生态国有林场)):
服务类(福建领丰建设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林区管理服务 | 永春县2023年度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永春县生态国有林场) | 完全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 完全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 服务期限3年(其中“抚育”2年),具体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 项 | 完全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 1,3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郭洪伟 |
评审专家: | 翁斌 、 吴吉时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招标代理服务费经与采购人协商约定向中标人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准如下:100万元以下1.5%,100万元-500万元0.8%;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等付款方式
一次性缴清。
2、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信息:开户名:福建津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春县支行;帐 号:9070 2300 1001 00000 69853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永春县2023年度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永春县生态国有林场):1.7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永春县百森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其资格性审查未通过;其他供应商均通过符合性和资格性审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永春县林业局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环城路36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津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永春县探花山工业区A06幢4楼
联系方式:0595-23805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0595-23805111
福建津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2日
相关附件:
声明函.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