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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建投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抚仙湖环湖棚改暨生态移民项目—县城一号安置区建设项目第二施工段(专业分包)其他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抚仙湖环湖棚改暨生态移民项目—县城一号安置区建设项目第二施工段
1.2工程地址:玉溪市澄江市中心城区澄波路以南体育馆以西
1.3建设单位:玉溪昊澄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4总包单位:云南建投第六建设有限公司
1.5工程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面积259555.45(389.33亩),其中净用地面积214326.25(321.49亩),总建筑面积887572.67,其中地面计容面积662102.73,容积率3.089,建筑密度为24.28%,绿地面积35.01%。我公司承建一号地块第二施工段,建筑面积约17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3万㎡,地下建筑面积约4万㎡。
2、资质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覆盖所供应的装修装饰材料。
2.2投标人未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云南建投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供应商黑名单。
2.3投标人必须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
3.供应期限
3.1 签订合同后   /  日内乙方必须将货全部供给甲方。
3.2 乙方在收到甲方批次计划后按计划进场时间将货供给甲方。
本合同采用 第2 条执行。
质量标准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材料质量问题发生返工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给予罚款 5000~10000元 ,同时承担甲方损失。乙方对所出租的材料保证质量,对不合格的产品乙方杜绝出库。
招标范围:抚仙湖环湖棚改暨生态移民项目—县城一号安置区建设项目第二施工段所用装修装饰材料。清单详见《第五章 附件7 投标报价表》。
说明:报价为单价报价方式(含税金),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供应为准,并经使用方及供货方双方对账签字确认为有效。
6.报价方式:
采用单价报价方式。
7.付款方式:
7.1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转账支票、承兑汇票、工抵房等方式付款,若甲方以承兑汇票支付的,乙方收款账户需开通电子承兑汇票收付功能。每月20号前乙方必须与甲方项目材料、财务人员进行对账,最终以实际发生的量做结算,双方确认后,方能支付款项,款项按结算供货量的70%支付,剩余款项待供货结束12个月内无息付清。
7.2支付方式: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承兑汇票支付、商票支付及工抵房支付,款项支付至合同约定的收款账户,收款账户名称必须与合同乙方单位名称一致,乙方指定      (身份证:       ) 办理收款相关手续。
7.3需方付款前,供货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率(  )。
7.4发票提供时间:每次结算单经双方核对确认后,供货方在付款前10日内提供与结算单金额一致的符合上述约定的增值税发票。
7.5供货方向需方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送达日期不得超过自开票日期起30天(包含节假日)。给使用方造成损失的,供货方应向使用方承担赔偿责任以及损失金额10%的违约责任。
7.6供货方向甲方开具真实、合法、有效发票,若供货方自身原因或所开票据(发票)本身问题造成使用方日后发生税收风险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应由供货方承担,需方保持进一步提起法律诉讼之权利。
7.7若甲方迟延付款:
7.7.1双方应友好协商确定,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经知悉甲方的付款流程时限,在价格中已经考虑了逾期付款的费用成本,自愿放弃向甲方主张违约金、资金占用费、逾期利息、损失等除本金以外的费用。
7.7.2若双方不能友好协商确定逾期利息等费用的,按甲方最后一次付款后所欠金额,依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逾期利息。
8.合格供应商比选 .
(1)本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至少 3 家以上潜在比选人报名,并从中择优选择1家合格供货方为此项目装修装饰材料合格供应商。
9.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注意事项
  9.1拟定于在 2022 年  月   日    时在云上营家物资供应平台进行开标。
联系人:段棋斌 联系电话:18187525105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三台路31号建投十一公司3号楼105室。
9.2投标单位在云上营家平台上需上传营业执照、安全证书、产品合格证、企业信誉和企业实力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扫描件。
9.3投标单位逾期未上线投标视为弃权。
9.5投标单位应承担云上营家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是否选中,招标发起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注:本次投标严禁串标,如发现有串标行为,中标单位将取消中标资格,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10.投标比选评定办法
10.1投标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与比较,评价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
10.2投标文件发起人不对未选中单位做出任何解释。
10.3评定办法:按合理低价原则确定合格供应商,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云上营家评标系统评标办法如下图:
11.合同签订
11.1投标发起人根据评定结果,确定合格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若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合同未按时签订的,中标人须承担由此给招标发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需由委托代理人来签订,该代理人必须持有与中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一套复印件件加盖公章。
12.其它要求
12.1投标比选选中单位不得将材料供应再分包或转包,一经发现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并追究由此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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