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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机关办公楼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盘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机关办公楼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JGC-20221107
项目名称:盘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机关办公楼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
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受盘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盘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机关办公楼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JGC-20221107
项目名称:盘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机关办公楼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93.5万元
资金来源:存量资金、地方财政拨款
采购内容:机关办公楼改造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60天(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须符合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的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经理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于2022年11月18日至 2022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 500.00元/套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8日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招 标 人: 盘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E座联检大楼边检
  联系人及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盘锦市大洼区新田街与锦江路交汇处 
联系人及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60天(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符合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的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8日  至 2022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盘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E座联检大楼边检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大洼区新田街与锦江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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