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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KFQ-30(2020)国家税务总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智慧办税厅集成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特别提醒: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智慧办税厅集成项目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信息,请潜在供应商应于2020年8月24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前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8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国家税务总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智慧办税厅集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智慧办税厅集成项目
标书编号:YCKFQ-30(2020)
二、招标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1、工程内容:国家税务总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智慧办税厅集成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
2、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
4、本项目预算价为310万元,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303万元。请各投标人在最高限价以下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的,采购人将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标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获取)信息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0年8月 24日17:00时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218.92.181.186:8081/)”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505.00元/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3.特别说明:
3.1开发区招投标系统驱动为江苏省互联互通。
3.2意向投标人必须凭CA锁登陆系统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前及时完善和更新诚信库信息。办理CA锁以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见“关于办理招投标CA锁的通知(http://218.92.181.186:8081/tzgg/20191231/c4afc720-ea8c-48b2-9186-7c2a92307fb2.html)”,关于CA办理、续费、电子签章等问题请联系0515-69083424。
3.3请投标人使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投标工具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相应软件下载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218.92.181.186:8081/),交易信息→下载中心,进行下载安装,如使用其他地区投标工具制作文件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投标文件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8月25日09:00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2.1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JSTf格式),上传网址:http://218.92.181.186:8081/。为防止因开标前集中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的网络拥堵,导致投标人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在开标前尽早上传。
2.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拒收并退回。
3、开标时间:2020年8月25日09:00时
4、开标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嫩江路10号)
请供应商授权代表携本人二代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必须)、授权委托书原件、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必须)在开标时间前到达开标室参加开标。
六、投标保证金交纳及退还
1、本项目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万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专户单位名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开发区支行,账号: (系统中查看),详见“盐城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信息→下载中心→操作手册http://218.92.181.186:8081/jyxx/002004/20200113/c990f247-6658-4daf-8910-d1f2f4b4d549.html (保证金咨询电话:0515-68028990)。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有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有关规定。投标人使用CA锁登陆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地址:http://218.92.181.186:8081),在项目流程>>查看保证金中点击查询。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账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诚信库中公司的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账户账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无效(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特别提醒: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以保证金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保证金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无效(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3.1一般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含质疑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备案后经招标人同意报有关部门确认予以退还。
3.2有投诉(异议)的项目,所有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一律暂不退还。
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七、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和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92.181.186:8081/)上发布,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和“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八、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地址: 盐城市经济开发区松江路18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xsyg0515@163.com  
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268号金鹰天地广场2幢 301室
本采购文件使用时间均为:北京时间,24小时制;使用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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