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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某部龙湖工作站执法场所信息化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ST2201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汕头某部龙湖工作站执法场所信息化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事项一:原招标公告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
1.2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企业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4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企业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
1.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所规定的要求:
2.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5、对列入供应商暂停名单、在处罚期限内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报价的资格【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文件截止日在“军队采购网”网站(www.plap.cn)对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查询,如相关处罚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提供保密承诺书)。
7、供应商须是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加盖公章)。
更正为:
(一)投标人资格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
1.2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企业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4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企业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
1.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所规定的要求:
2.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对列入供应商暂停名单、在处罚期限内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报价的资格【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文件截止日在“军队采购网”网站(www.plap.cn)对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查询,如相关处罚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提供保密承诺书)。
6、供应商须是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加盖公章)。
事项二:原招标公告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售。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复印件;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复印件。
更正为:
招标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售。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复印件;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以上更正内容招标文件涉及之处,均作对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某部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山路9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地 址:汕头市龙湖区榕江路五号设计大厦东梯二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邮箱:gxzb_st@126.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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