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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南水北调中线市内配套工程洪泥河生产圈供水枢纽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竞争性磋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天津市南水北调中线市内配套工程洪泥河生产圈供水枢纽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西青区碧祥路新科园别墅33-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GY-2022-1063
项目名称:天津市南水北调中线市内配套工程洪泥河生产圈供水枢纽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天津市南水北调中线市内配套工程洪泥河生产圈供水枢纽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写工作,并完成批复。(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2)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3)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5)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7)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三)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出具的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2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2022年成立的公司可提供2022年财务报表)(四)2022年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享受减税、免税的供应商需提供减税、免税的申报材料)(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六)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会,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注:1.供应商为其他非法人组织的,身份证明书或授权书应由相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并附身份证明。)(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下午14:30之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5日  至 2022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碧祥路新科园别墅33-1
方式:1、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以电汇方式对公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天津市广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复兴路支行,账号:122908352710801。)2、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料: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标书款汇款凭证(备注招标编号)、基本户账号信息,将以上材料加盖公章后的彩色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tjguangya@sina.com,并在主题处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发送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碧祥路新科园别墅33-1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0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碧祥路新科园别墅33-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二)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视情况自行踏勘,踏勘过程中应做好相应防疫措施。供应商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三)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广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西青区碧祥路新科园别墅33-1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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