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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供热期煤炭采购项目(补充)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供热期煤炭采购项目(补充)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邮箱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EITCL-JL-ZCHW-230109
项目名称: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供热期煤炭采购项目(补充)
预算金额:173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按甲方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06日  至 2023年01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4: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获取
方式:邮箱获取
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12号虹湾国际A座15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2022-2023年度供热期煤炭采购项目(补充)
项目编号: CEITCL-JL-ZCHW-23010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供热期煤炭采购项目(补充)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供热期煤炭采购项目(补充);
2.2招标内容:2022-2023年度供热期煤炭采购(补充);
2.3项目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2.4煤炭种类:烟煤;
2.5预计采购数量:2万吨(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煤炭采购量1万吨;
    二标段:煤炭采购量1万吨;
2.7最高投标限价:867元/吨;
2.8预计供货时间:按甲方要求(以实际发生为准),配合甲方将煤炭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2.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2.10本项目各标段兼投不兼中,即每个投标人可对两个标段同时投标,最多可中一个标段。本次开评标顺序为第一标段→第二标段,即在前一标段被推荐为中标单位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不再推荐该投标人为下一标段的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货物供应、运输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为煤炭生产商的须具有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须具有煤炭代储能力,并在长春市内或长春市周边有储煤货场,静态库存量不得低于1万吨,须提供储煤货场证明材料及静态库存量承诺书;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产冻结、财务冻结等情形;
3.5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具有煤炭生产或煤炭销售业绩,供货合同及相对应的销售发票每年不少于3项,且单项合同不少于5万吨;
(2)投标人为煤炭生产商的,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生产并销售量达到每年20万吨及以上;
(3)投标人为煤炭经销商的,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销售业绩,每年不低于20万吨;
3.6信誉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次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1月06日至2023年0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须注明联系人、电话及往来邮箱)、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员工在职证明书等资料加盖公章,全部资料扫描编辑成一个文件(PDF格式或word格式),按如下程序获取招标文件。
(1)将上述资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759013611@qq.com)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邮件提供资料不全的,接到代理机构更正通知后,应重新发送齐全资料邮件。因资料信息不全导致不能有效回复的,后果自负。
(2)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邮件资料,审核无误后,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文件费缴款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3)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潜在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文件费缴款凭证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3年01月29日09时30分整,接收地点: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12号虹湾国际A座15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招标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原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111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12号虹湾国际A座15层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12号虹湾国际A座15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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