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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金犍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更正公告(第一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ZX-2023-0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2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 原采购公告附件采购需求 “3. 商务要求  ‘3.2 采购合同内容条款要求’3.2.1 付款方式”更正为:
(1)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合同金额的40%作为首付款后,成交供应商进场。
(2)成交供应商交付软件后五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
(3)软件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4)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支付结算。
2. 原采购公告附件采购需求 “3. 商务要求  ‘3.2 采购合同内容条款要求’3.2.1 履约保证金”更正为:
(1)履约保证金金额:成交金额的5%。
(2)交纳时间及方式: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提供保函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保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必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够进行查询,否则将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等非现金方式(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提交,收款信息以成交后采购人提供的为准。
(3)退还方式、条件、时间:成交供应商按磋商文件及采购合同的约定事项,完成本项目履约验收工作后(在维护期满后),成交供应商凭采购人出具的项目履约验收合格凭证材料向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履约保证金收款单位申请退还,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履约保证金收款单位在收到成交供应商申请(含项目履约验收合格凭证材料)后30日内,以成交供应商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方式一次性无息退还给成交供应商。
(4)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①成交供应商交纳履约保证金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②成交供应商违规分包或违法转包的。
③成交供应商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的。
④履约验收不合格,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⑤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⑥其他因成交供应商原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逾期30日未完成服务的,或者其他原因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
3. 由此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的不便,请各潜在供应商谅解。
更正日期:2023年02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公告等与磋商文件内容有冲突的,以磋商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川金犍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犍为县玉津镇凤凰路南段1607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乐山嘉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至乐路491号万华国际写字楼17楼12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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