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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漳县高铁小镇二期配套两中心及土方、市政道路、山体公园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南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漳县高铁小镇二期配套两中心及土方、市政道路、山体公园工程 监理服务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20 15:41|发布单位:中诚联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开标时间:2023-03-13|项目监管地:南漳县|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南漳县高铁小镇二期配套两中心及土方、市政道路、山体公园工程 监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漳县城关镇卞和北路157号,凤凰大道与卞和北路交界处原社保局院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CLC2023013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624-2023-00107号
3、项目名称:南漳县高铁小镇二期配套两中心及土方、市政道路、山体公园工程 监理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655.3(万元)
6、最高限价:655.3(万元)
7、采购需求:
提供南漳县高铁小镇二期配套两中心及土方、市政道路、山体公园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建设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移交期、维护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及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结束。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6.2投标人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6.3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及房屋建筑工程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须提供二代身份证、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资料及常驻施工现场的承诺;
6.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2月21日至2023年02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南漳县城关镇卞和北路157号,凤凰大道与卞和北路交界处原社保局院内
3、方式:
现场获取,领取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复印件:
(1)法人资格证明(被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拟派往该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师) 和身份证原件;
(2)公告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条件;
(3)以上证明文件在购买文件时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3年03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南漳县城关镇卞和北路157号,凤凰大道与卞和北路交界处原社保局院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最高限价说明:依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计费规则》(鄂建监协(2015)7号)工程监理综合费率收费标准和南营商办发(2022)8号收费标准及2022年12月1日县司法局、营商办"关于对《南漳县中介机构服务管理办法》是否补充行文的说明"控制在50%以内进行招标,最高限价为655.3万元(完工后按工程费用据实结算)。
2、本次公告发布在湖北政府采购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南漳县城关镇水镜大道61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诚联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漳县城关镇卞和北路157号,凤凰大道与卞和北路交界处原社保局院内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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