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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行政审批管理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创新技术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创新技术咨询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湖里区金泰路318号企鸣财富中心A栋608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3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CXM-FS-C-2023-070
项目名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创新技术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主要内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创新技术咨询服务
数量:1项
简要技术要求:为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更好更快服务市场主体,全力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标杆城市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60日之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注:供应商因新成立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应如实提供情况说明,提供情况说明的,视同上述材料提交完整。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的,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 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 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做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承诺书等);(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2、信用记录要求: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④信用信息的使用: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存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认定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⑥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在其首次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但供应商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查询并了解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1日  至 2023年06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金泰路318号企鸣财富中心A栋608单元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招标文件邮寄购买标书费账户: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厦门吕岭支行 账号:129300100100132261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3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大厅收标窗口10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03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保证金的缴交账户详见磋商文件中指定的保证金缴交账户。 
保证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林弛环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信箱:xm5131757@163.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行政审批管理局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金泰路318号企鸣财富中心A栋608单元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艾小姐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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