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竞谈项目 > 沈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车辆喷涂服务竞争性磋商(第二次)

沈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车辆喷涂服务竞争性磋商(第二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车辆喷涂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FK(J)2023-093
项目名称: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车辆喷涂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14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14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两个月内完成车辆喷涂和警示灯安装调试服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2023年沈阳市市本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服务供应商目录内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7日  至 2023年07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如邮箱报名请将“其他补充事宜”所列资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邮箱并电话告知,详情拨打电话)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1号10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1号10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二、如邮箱报名请将上述所列资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邮箱,并电话告知。 
    1、邮箱地址: lnfk1010@126.com  
三、 开户行信息:
开 户 名: 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哈尔滨银行沈阳五爱支行
账    号: 122101155699778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0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1号(辽宁知识产权金融大厦1010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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