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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口街道办事处社区戒毒康复中心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襄阳市樊城区清河口街道办事处社区戒毒康复中心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17 16:00|发布单位:樊城区政府采购中心|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3-30|项目监管地:樊城区|:
【项目概况】
清河口街道办事处社区戒毒康复中心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襄阳市樊城区高庄街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3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CQZXCGZX-20230308-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樊财采备[2022]12013
3、项目名称:清河口街道办事处社区戒毒康复中心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19(万元)
6、最高限价:111.3(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襄阳市樊城区清河口街道办事处社区戒毒康复中心工程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6.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者装饰装修贰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6.3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者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公司为其交纳的近6个月内的社保证明(提供网址及查询码或查询二维码),且承诺没有其他在建工程;
6.4本项目管理的组成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有有效的资格证(或岗位证)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公司为以上人员交纳的近6个月内的社保证明(提供网址及查询码或查询二维码)及劳务合同;
6.5供应商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包括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信息登记,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章;
6.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6.1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6.6.2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等相关证明);
6.7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21、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
6.8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3月20日至2023年03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襄阳市樊城区高庄街3号
3、方式:
现场领取,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人须为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加盖公章的文件领取登记表(详见附件 1);
(4)中小企业声明函。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3月30日14点4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3月3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襄阳市樊城区高庄街3号樊城区财政局八中办公区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3月30日15点1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襄阳市樊城区高庄街3号樊城区财政局八中办公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襄阳市樊城区清河口街道办事处
地   址:襄阳市樊城区清河路6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樊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襄阳市樊城区高庄街3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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