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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开慧镇人民政府《开慧镇省级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开慧镇省级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沙县星沙街道东六路华润置地广场一期12栋14楼14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JK-FB202322
项目名称:《开慧镇省级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开慧镇省级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编制项目
(二)策划范围
约3平方公里,主要包括开慧村、板仓社区等
(三)总体要求
以“红色乡村田园”为主题,围绕从“经典红色旅游区”向“红色乡村田园旅游度假区”跨越升级的目标,打造省级旅游度假区。从可持续发展统筹考虑,以开慧镇旅游度假区创建湖南省旅游度假区为契机,在保持生态环境的基础上,以红色文化为特色,以乡村田园度假为主题,建设全国一流的乡村田园旅游度假目的地,实现开慧镇及其周边区域二次发展。
(四)规划原则
1、生态优先原则——以自然为美,合理利用开慧镇的原有自然条件,营造舒适宜居的乡村田园旅游度假生活空间,在传承红色文化的同时有效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
2、彰显特色原则——尊重度假区现有格局,坚持绿色发展,传承红色文化,提升度假区功能和空间品质,强化特色风貌塑造,彰显“开慧红”特色。
3、安全性原则——做好度假区打造的同时兼顾好安全,各类项目的设置须满足安全性原则。
4、可实施性原则——方案的深度及内容须能指导省级旅游度假区的创建。
5、协调性原则——度假区资源开发与区域的生态环境相协调,既聚集旅游资源的整体美,也要突出旅游资源的特色,通过旅游与体育、农业、教育等领域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旅游+”的全面带动作用。
6、可持续性原则——在旅游项目的开发中,充分考虑度假区的环境承载力、旅游设施建设、旅游产品的设计等方面,确保合理、有计划地进行开发,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五)规划内容
(1)明确规划范围、规划性质和规划任务等;
(2)分析度假区发展的政策背景、行业态势等;
(3)分析度假区发展的区位条件、自然条件、资源条件、文化底蕴等;
(4)提出发展战略、发展目标;
(5)提出总体定位,明确功能定位和市场定位;
(6)确定功能布局和规划结构;
(7)确定旅游产品开发的方向与特色;
(8)分区进行产品项目策划和具体产品策划说明;
(9)规划度假区游线,并进行夜间旅游规划;
(10)对照《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T 26358-2022)进行现状分析,明确创建差距,提出重点提升任务;
(11)旅游基础设施规划,包括道路交通、旅游厕所等;
(12)提出营销策略、运营管理建议;
(13)对建设项目进行投资匡算;
(14)提出分期建设规划;
(15)图件:规划红线图、区位分析图、功能分区图、总平面图、分区产品项目分布图、游览线路图、道路交通体系规划图、重要节点的改造示意图等。
二、项目要求及说明
1、最终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集、规划说明书及其他材料等。意见征求阶段、专家评审阶段提供纸质文本各10套,最终成果提供纸质版10套及电子U盘1份。采购完成后3个月内完成终期评审并提交最终成果。
2、规划最终成果需通过专家评审会评审通过,专家评审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中标人负责。
3、知识产权: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规划方案均须由投标人原创,不得包含任何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内容。所有规划方案一经递交均不予返还,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规划方案的部分或全部内容进行复制、展览、印刷、出版或其他形式的发布。
4、投标人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同类项目规划策划经验,并应保证项目全程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团队不能更换。
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成交额的30%作为预付款;规划文本上征求意见会后再支付成交额的40%;余款在最终成果交付后支付。
6、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在服务实施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管理费、保险费(含意外保险)、工作人员差旅和食宿费、资料收集、现场调研、专家评审、财务、耗材等一切与该项目管理有关的费用,投标人应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7、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 5000 元整,由采购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三、其他要求及说明
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完成后3个月内完成终期评审并提交最终成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8日  至 2023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沙县星沙街道东六路华润置地广场一期12栋14楼1401室
方式: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到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县东六路266号华润置地广场一期12栋14楼)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沙县星沙街道东六路华润置地广场一期12栋14楼14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沙县星沙街道东六路华润置地广场一期12栋14楼14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根据《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相关规定,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沙县开慧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沙县开慧镇骄杨路16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县星沙街道东六路华润置地广场一期12栋14楼1401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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