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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医疗保障局开展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余留用资金测算和考核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N5110012023000043
二、项目名称:开展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余留用资金测算和考核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天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4栋1单元12层1222号 57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天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开展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余留用资金测算和考核项目 内江市全市开展国家组织第一批至第四批药品和医用耗材冠脉支架集采并需支付结余留用资金的定点医疗机构。 在整个项目服务过程中,对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及最终成果进行保密,严格管理,未经采购人许可禁止对外发布。若因供应商泄露相关信息带来的相关法律经济纠纷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等相关责任。 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并提交正式成果。 服务过程严格按照《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财政厅关于印发<落实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医保发〔2022〕2号)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文件要求执行。 576,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雪、熊晴、黄靓(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收取比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下浮1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777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2-2267522;
联系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星桥街中段166号;
邮政编码:64110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江市医疗保障局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南段190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新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北段268号12栋2楼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川新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17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结果确认函.pdf
2023-04-03(定稿)开展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余留用资金测算和考核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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