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其它项目 > 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3年4月17日拟不予作出大唐杨舒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3年4月17日拟不予作出大唐杨舒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规定程序,我局对下列项目不予审批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一、公示期:2023年4月17日-2023年4月21日(5个工作日)。
二、联系方式: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城建环保科(延安新区为民服务大厅E区)邮编:716000,联系电话(传真):0911-2162705 邮箱:1462445862@qq.com
三、公开内容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影响评价机构

存在问题

大唐杨舒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

陕西省延安市洛川县、黄陵县

大唐洛川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海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补充项目与电网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2、完善选线合理性分析,明确北洛河湿地范围的确定依据,补充项目子午岭-黄龙山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的位置关系。
3、明确项目建设历程,补充施工期环境影响的回顾性评价,复核项目实际的占地性质、类型和数量。
4、核实施工期对重点关注的环境保护目标的生态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5、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完善线路电磁辐射和噪声影响分析,补充噪声类比监测相关资料。
6、核实环保投资、污染源监测计划、监督检查清单等内容;补充完善相关附图附件。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以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
大唐杨舒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送审稿(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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