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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车辆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车辆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3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XL03-2023011
项目名称: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车辆采购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2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含节假日)内供货完毕并交付使用(具体以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0日  至 2023年08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证明材料及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3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3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科信联(辽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197号汇锦金融中心16F)纸质文件递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允许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报名材料及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资料:
领取招标文件文件的投标人须提供: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注:以上材料加盖公章
疫情期间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将上述材料加盖公章的原件用彩色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zkxl1118@163.com )后致电登录即可免费查看,邮件主题“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并写明公司法人、公司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公司委托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开户名、开户行及账号;开标当天须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汇至代理机构账户(户名:中科信联(辽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大东支行,账号:06180001040024754,汇款时须备注“项目名称--报名费”)并将汇款回执发至代理机构邮箱,代理机构确认款项到账后,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投标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号甲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科信联(辽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197号汇锦金融中心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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