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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宜昌市当阳市草埠湖镇楚湖村和郑湖村两个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二标段)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2022年度宜昌市当阳市草埠湖镇楚湖村和郑湖村两个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当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308-420582-04-01-614790)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昌润农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深圳市众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当阳市草埠湖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333.3333公顷,其中楚湖村总面积为190.3041公顷,郑湖村总面积为143.0292公顷,新增水田面积236.5398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村庄整治等五大工程。
2.3、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设计、勘测、施工等阶段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如下:
1)在经批复的初步设计基础上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作以及项目施工、验收过程中的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
2)项目合同段内施工图设计全部内容的施工。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标段
项目名称
工程内容
建设地点
工期
总投资(万元)
一标段
2022年度宜昌市当阳市草埠湖镇楚湖村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建设规模190.3041公顷(2854.56亩),拟新增水田134.1263公顷(2011.89亩)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村庄整治等五大工程。
当阳市草埠湖镇楚湖村
365日历天(包含设计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约2880.54
二标段
2022年度宜昌市当阳市草埠湖镇郑湖村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建设规模143.0292公顷(2145.44亩),拟新增水田102.4135公顷(1536.20亩)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村庄整治等五大工程。
当阳市草埠湖镇郑湖村
365日历天(包含设计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约1963.79

2.6、质量目标:
(1)设计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 规程要求, 满足业主功能性要求, 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评审备案;
(2)施工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 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安全目标: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 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  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 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及以上资质, 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②投标人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 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资质证书)
3.3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上传有效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安全生产许可证, 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 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 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
3.4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 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 员):具备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上传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2)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
3.5 设计负责人要求:
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土地规划类专业或土地管理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 施工人员要求:
(1)拟派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贰级注册建造师证 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 位应是该投标人,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B 类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注册证书,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出承诺;
(3) 施工技术负责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 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 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7 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为  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检)员、施工员、 现场专职安全员各 1 人,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和质检员须上传岗位证书(或  带有二维码的培训合格证书) 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  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行政主管 部门或行业协会) 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
3.8 提供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项目施工人员(施工项 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 近 6 个月(2023 年 2 月-2023年7月)在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 缴纳 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 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失信信息。(将查询记录彩色截图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投标人只允许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投标均视为无效。
3.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施工单位为牵头单位、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组成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08月18日20时30分至2023年08月29日20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0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7.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当阳市环城东路盛泰华庭123号)开标一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或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当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或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评标、定标办法
8.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dangyang.gov.cn)、当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dangyang.gov.cn/)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3年08月18日。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润农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当阳市玉阳街道办事处子龙路1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众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当阳市长渠路36-1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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