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洪泽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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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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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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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淮安市洪泽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301
一、项目编号:HAZC-2023020003-HZ
二、项目名称:淮安市公安局洪泽分局348和420省道4个路口信号灯、电子警察及标志牌安装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淮安中森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淮安市洪泽区朱坝街道大魏村部院内
被投诉人:淮安市公安局洪泽分局
被投诉人地址:淮安市洪泽区洪泽湖大道123号
相关供应商:
地址:
当事人:淮安中森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淮安市公安局洪泽分局
地址:淮安市洪泽区朱坝街道大魏村部院内 淮安市洪泽区洪泽湖大道123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淮安市公安局洪泽分局348和420省道4个路口信号灯、电子警察及标志牌安装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中,其第三章评标标准之技术部分,设置了无效标评分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同时该项目相关技术参数设置具有指向性和唯一性;2、该项目评分标准之商务条件部分,设置了ITSS、CS以及信息化工程与技术服务能力等相关证书作为加分项,与本项目实际需求无实质性关联,明显存在以不合理条款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以达到打压中小企业参与竞争目的。违反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投诉请求: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制定合法的招标文件,重新组织政府采购。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七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以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相关规定。
处理结果:认定本项目成交结果无效,责令淮安市公安局洪泽分局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淮安市洪泽区财政局
2023年05月15日
一、项目编号:HAZC-2023020003-HZ
二、项目名称:淮安市公安局洪泽分局348和420省道4个路口信号灯、电子警察及标志牌安装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淮安中森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淮安市洪泽区朱坝街道大魏村部院内
被投诉人:淮安市公安局洪泽分局
被投诉人地址:淮安市洪泽区洪泽湖大道123号
相关供应商:
地址:
当事人:淮安中森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淮安市公安局洪泽分局
地址:淮安市洪泽区朱坝街道大魏村部院内 淮安市洪泽区洪泽湖大道123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淮安市公安局洪泽分局348和420省道4个路口信号灯、电子警察及标志牌安装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中,其第三章评标标准之技术部分,设置了无效标评分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同时该项目相关技术参数设置具有指向性和唯一性;2、该项目评分标准之商务条件部分,设置了ITSS、CS以及信息化工程与技术服务能力等相关证书作为加分项,与本项目实际需求无实质性关联,明显存在以不合理条款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以达到打压中小企业参与竞争目的。违反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投诉请求: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制定合法的招标文件,重新组织政府采购。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七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以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相关规定。
处理结果:认定本项目成交结果无效,责令淮安市公安局洪泽分局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淮安市洪泽区财政局
2023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