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二中2023级高一年级新生秋装、冬装校服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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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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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蒙城二中2023级高一年级新生秋装、冬装校服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MCKPC2023336号
二、项目名称:
蒙城二中2023级高一年级新生秋装、冬装校服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南丝实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城南工业区侨群村199号
成交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全套/生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马连、赵刚、宫影(校服选用组织代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未成交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9月11日
3.开标日期:2023年9月14日
3.资格能力条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4.业绩:详见附件
6.信誉(荣誉获奖):详见附件
7.项目负责人:陈丽丽
8.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无
9.未成交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至2023年9月28日17时30分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1.单位给经办人员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蒙城县第二中学
地 址:亳州市蒙城县仁和路与灵山大道交叉口西 100 米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蒙城县鲲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亳州市蒙城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南华苑综合体南三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九、附件
附件:
业绩.pdf
信誉.pdf
分项报价表.pdf
最终得分和排名表.pdf
一、项目编号:
MCKPC2023336号
二、项目名称:
蒙城二中2023级高一年级新生秋装、冬装校服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南丝实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城南工业区侨群村199号
成交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全套/生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福建南丝实业有限公司 数量:1040套(预估) 单价:秋装上衣70元、秋装裤子47元、冬装套装外套+内胆217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马连、赵刚、宫影(校服选用组织代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未成交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9月11日
3.开标日期:2023年9月14日
3.资格能力条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4.业绩:详见附件
6.信誉(荣誉获奖):详见附件
7.项目负责人:陈丽丽
8.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无
9.未成交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至2023年9月28日17时30分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1.单位给经办人员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蒙城县第二中学
地 址:亳州市蒙城县仁和路与灵山大道交叉口西 100 米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蒙城县鲲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亳州市蒙城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南华苑综合体南三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九、附件
附件:
业绩.pdf
信誉.pdf
分项报价表.pdf
最终得分和排名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