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开发区(汉南区)纱帽大道(马影河大道-兴城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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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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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报建编号: | 42019720150508002 | |||||||
报建名称: |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纱帽大道(马影河大道-兴城大道) | |||||||
招标登记编号: | 420197201505080020005 | |||||||
招标项目名称: |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纱帽大道(马影河大道-兴城大道) |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 行政监督部门电话: | ||||||
招标人(盖章): | 武汉市汉南区交通运输局 |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刘又喜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人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招标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是否电子标: | 非电子标 | |||||||
是否需要项目负责人: | 否 | |||||||
数据来源: | 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www.whzbtb.com) |
工程地点: | 起于汉南区马影河大道,自北向南跨越马影河后与规划坛山路、金城路、滨河大道,已建成汉南大道、规划通江一路、已建成通江二路、幸福园路、通江四路相交,止于 | ||||||||
招标类别: | 工程服务招标 | ||||||||
招标内容: | 设计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内容说明: | 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50公里/小时,红线宽度60M。工程起于规划道路马影河大道,止于已建成的兴城大道,路线全长6.945KM。本项目道路、交安、绿化,结构(桥涵构造物)、给排水、电信、电力、照明等专业两阶段设计及概预算编制工作。 |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46412 | 立项批准文号: | 武经开发改计[2015]43号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45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合格制预审 | ||||||
公告发布及招标文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15-05-28 15:56:47 ~ 2015-06-02 15:56:47 | ||||||||
投资总额(万元): | 46412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150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2015-06-15 00:00:00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
投标文件下载方式: | 网上下载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2015-06-10 16:00:00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招投标中心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武汉市汉南区交通运输局、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2015-06-11 16:00:00 ~ 2015-06-12 16:00:00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
评标办法: | 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评标办法 | ||||||||
公告状态: | 已截止 | ||||||||
其他要求: | 一、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提交以下证件资料的原件接受核验: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二代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二代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武汉市网员证;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4.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承担过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等业绩证明文件);5.外地来汉企业必须携带外省企业入鄂备案证明;二、提交的证件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一套与原件相对应的复印件以备查验,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申请人若未按要求递交将视为核查不合格;三、原件核验时间:2015年6月10日14:30时—16:00时止(以签到时间为准);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招投标中心;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申请人代表必须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出具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若递交资料的代表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社保证明。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相互间存在控股或隶属关系的申请人报名,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五、本项目资格预审采取一次性审查,不接收补充资料;六、迟到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进行资格预审;七、在中国武汉建设信息网、武汉建设网等有关于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 | ||||||||
备注: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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