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城区集中供热改扩建项目EPC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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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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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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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肃北县城区集中供热改扩建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肃北县城区集中供热改扩建项目,经肃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肃发改批字【2021】7号、肃发改批字【2021】1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向上争取资金解决,招标人为肃北县城市供热服务站。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1、建设单位:肃北县城市供热服务站
2、建设地点: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党城湾镇
3、建设性质:改扩建
4、建设规模:
新建钢筋砼框架结构锅炉房一座,主体三层局部五层。配套建设泵房、输煤廊、除渣廊、除灰廊等附属辅助用房,热源厂区配套安装供热管网、消防设施;配套建设烟气脱硝、脱硫、除尘等污染治理设施;配套安装1台80蒸吨链条式燃煤锅炉;配套建设高低压配电、自控等电气设施。
5、建设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5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0月1日
计划工期:154日历天
6、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7、招标方式: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方式招标。
8、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建设范围内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与安装调试、工程施工(含临建及措施工程)、辅助工程及配套工程施工(含供热管网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气工程等),向建设单位提交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投入使用、移交等相关工作。
9、质量要求:
9.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满足项目运行基本功能,并通过主管部门及图纸审查单位的审查及相关手续;
9.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3设备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设备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制造和安装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相应的设计、工程施工、设备制造安装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以及市政行业(热力工程)甲级资质;
4、投标人须具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二级及以上资质;换发新证的投标人须具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锅炉制造;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锅炉》B级及以上资质;
5、承建本项目的建造师须同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以上人员必须专人专职不得相互兼职、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持有新版带二维码的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可不再提供安全岗位合格证书);
6、承建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拟派本项目的设计人员应专业齐全,完全符合本项目要求,并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7、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须提供本项目班子成员(设计负责人、各专业设计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机械员、材料员)2021年1月至3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的社保花名册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
8、本次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线上递交。
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0、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质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需装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2021年03月31日17时30分至2021年04月05日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除外)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获取招标文件(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04月22日09时00分
2、地点:本次开标使用“交易通”不见面开标系统,详细操作请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的《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查看。
六、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获取方法:
1、各投标人须通过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填报企业信息、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填报《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甘建建〔2020〕66号》要求,“对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配置实行企业承诺制,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中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与监管系统里填报并承诺的人员信息一致,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对填报信息不再审核确认。”投标人在网上投标成功后(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05日18时00分前,逾期不予接收)将《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工程设计企业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式四份,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承诺书(一份加盖投标人公章)和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一份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酒泉市肃州区创业大厦502室)。
上述投标信息登记表由招标代理公司统一收取提交招标人盖章后,各投标人领取后装入投标文件内。
2、递交方式:
2.1现场递交(注:递交投标信息表等资料的人员需提前将自己以手机短信查询的行程轨迹截图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确认15天内无省外居旅史的人员方可将投标信息表等资料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2.2邮寄(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创业大厦502室,联系人:郭海超,邮寄时须在投标信息登记表背面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QQ邮箱,并将快递单号发送至邮箱:792517745@qq.com,(邮箱发送快递单号时请备注企业名称)因快递导致投标信息登记表无法按时送达,所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投标人须知:
1、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企业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用户注册菜单中进行注册,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企业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并下载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2、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使用“电子标书制作工具”。CA互认共享执行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甘交易发【2019】56号文件及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全省企业主体信息及CA证书互认共享相关事宜的通知》。
3、疫情期间,为防止人员聚集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各投标人可在开标前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下载《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学习,充分了解具体操作流程。
如有疑问请咨询: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话:4006131306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qggzyjy.com.cn/)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酒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 号:系统自动生成
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2日09时00分前
注:新系统银行保证金采用虚拟子账户模式,账号系统自动生成。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和《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企业操作手册》。
缴纳方式:
1、电汇。(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
2、工程担保形式(投标人可提供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机构出具的工程保函(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和工程保证保险)替代投标保证金,且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它机构名义递交。)
3、如为联合体投标,只须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提交工程保函即可。
注意事项:
(1)以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工程保函与现金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鼓励使用电子保函;
(2)投标人提供工程保函的,工程保函投标担保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3)投标人自行选择保证金缴纳方式(保证金账户缴纳或电子保函)。
地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1号)一楼银行收费平台。
投标保证金查询电话:0937-2812703
十、注意事项:
1、本次招标为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按要求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中。
2、为满足不见面开标的正常进行,各投标企业须在开标会议前做好网络和电子设备的调试,因各企业自身的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开标会议。
3、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线上开标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注册建造师),法定代表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须为(机打)原件,复印件无效),否则不予受理。
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的投标文件,建设单位将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肃北县城市供热服务站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酒泉市肃北县党城湾镇
招标代理机构:酒泉万诚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海超 张娟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创业大厦502室
酒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937-2651649
2021年03月31日
项目设计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
年 月 日
注:1、本表一式四份,由投标企业填写,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各存留一份。投标企业须在投标书内装订一份。
2、报名备案时投标企业人员请按招标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资料。
3、本表为机打原件,手填、扫描件、复印件、彩印件均无效。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本人以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
本企业在参加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或供货、提供服务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
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投标文件)要求的责任和义务。
2、保证不提供伪造、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含社保证明)、证照、证件、业绩或谎报相关信息。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
5、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律法规,不非法转包、分包。
6、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8、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9.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或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备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投标人: (盖单位章或者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联合体协议书
致: (招标人)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章)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肃北县城区集中供热改扩建项目,经肃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肃发改批字【2021】7号、肃发改批字【2021】1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向上争取资金解决,招标人为肃北县城市供热服务站。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1、建设单位:肃北县城市供热服务站
2、建设地点: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党城湾镇
3、建设性质:改扩建
4、建设规模:
新建钢筋砼框架结构锅炉房一座,主体三层局部五层。配套建设泵房、输煤廊、除渣廊、除灰廊等附属辅助用房,热源厂区配套安装供热管网、消防设施;配套建设烟气脱硝、脱硫、除尘等污染治理设施;配套安装1台80蒸吨链条式燃煤锅炉;配套建设高低压配电、自控等电气设施。
5、建设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5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0月1日
计划工期:154日历天
6、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7、招标方式: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方式招标。
8、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建设范围内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与安装调试、工程施工(含临建及措施工程)、辅助工程及配套工程施工(含供热管网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气工程等),向建设单位提交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投入使用、移交等相关工作。
9、质量要求:
9.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满足项目运行基本功能,并通过主管部门及图纸审查单位的审查及相关手续;
9.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3设备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设备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制造和安装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相应的设计、工程施工、设备制造安装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以及市政行业(热力工程)甲级资质;
4、投标人须具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二级及以上资质;换发新证的投标人须具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锅炉制造;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锅炉》B级及以上资质;
5、承建本项目的建造师须同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以上人员必须专人专职不得相互兼职、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持有新版带二维码的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可不再提供安全岗位合格证书);
6、承建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拟派本项目的设计人员应专业齐全,完全符合本项目要求,并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7、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须提供本项目班子成员(设计负责人、各专业设计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机械员、材料员)2021年1月至3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的社保花名册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
8、本次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线上递交。
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0、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质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需装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2021年03月31日17时30分至2021年04月05日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除外)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获取招标文件(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04月22日09时00分
2、地点:本次开标使用“交易通”不见面开标系统,详细操作请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的《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查看。
六、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获取方法:
1、各投标人须通过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填报企业信息、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填报《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甘建建〔2020〕66号》要求,“对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配置实行企业承诺制,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中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与监管系统里填报并承诺的人员信息一致,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对填报信息不再审核确认。”投标人在网上投标成功后(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05日18时00分前,逾期不予接收)将《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工程设计企业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式四份,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承诺书(一份加盖投标人公章)和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一份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酒泉市肃州区创业大厦502室)。
上述投标信息登记表由招标代理公司统一收取提交招标人盖章后,各投标人领取后装入投标文件内。
2、递交方式:
2.1现场递交(注:递交投标信息表等资料的人员需提前将自己以手机短信查询的行程轨迹截图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确认15天内无省外居旅史的人员方可将投标信息表等资料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2.2邮寄(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创业大厦502室,联系人:郭海超,邮寄时须在投标信息登记表背面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QQ邮箱,并将快递单号发送至邮箱:792517745@qq.com,(邮箱发送快递单号时请备注企业名称)因快递导致投标信息登记表无法按时送达,所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投标人须知:
1、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企业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用户注册菜单中进行注册,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企业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并下载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2、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使用“电子标书制作工具”。CA互认共享执行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甘交易发【2019】56号文件及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全省企业主体信息及CA证书互认共享相关事宜的通知》。
3、疫情期间,为防止人员聚集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各投标人可在开标前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下载《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学习,充分了解具体操作流程。
如有疑问请咨询: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话:4006131306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qggzyjy.com.cn/)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酒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 号:系统自动生成
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2日09时00分前
注:新系统银行保证金采用虚拟子账户模式,账号系统自动生成。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和《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企业操作手册》。
缴纳方式:
1、电汇。(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
2、工程担保形式(投标人可提供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机构出具的工程保函(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和工程保证保险)替代投标保证金,且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它机构名义递交。)
3、如为联合体投标,只须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提交工程保函即可。
注意事项:
(1)以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工程保函与现金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鼓励使用电子保函;
(2)投标人提供工程保函的,工程保函投标担保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3)投标人自行选择保证金缴纳方式(保证金账户缴纳或电子保函)。
地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1号)一楼银行收费平台。
投标保证金查询电话:0937-2812703
十、注意事项:
1、本次招标为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按要求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中。
2、为满足不见面开标的正常进行,各投标企业须在开标会议前做好网络和电子设备的调试,因各企业自身的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开标会议。
3、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线上开标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注册建造师),法定代表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须为(机打)原件,复印件无效),否则不予受理。
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的投标文件,建设单位将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肃北县城市供热服务站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酒泉市肃北县党城湾镇
招标代理机构:酒泉万诚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海超 张娟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创业大厦502室
酒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937-2651649
2021年03月31日
项目设计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
年 月 日
投标企业名称 | | 联系人 | | |||||
企业地址 | | 联系电话 | | |||||
法定代表人 | | 职务 | | 职称 | | | ||
委托代理人 | | 职务 | | 执业资格证 | | | ||
级别 | | 注册编号 | | | ||||
资质证书编号 | | 企业级别 | | 核查登记结果 | |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 经济性质 | | 年检结果 | |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 专业类别 | | 职称 | | 注册编号 | | |
拟派本项目的设计人员组成表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职称 | 职称证书编号 | 本项目拟任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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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单 位 | (盖章) 年 月 日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1、本表一式四份,由投标企业填写,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各存留一份。投标企业须在投标书内装订一份。
2、报名备案时投标企业人员请按招标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资料。
3、本表为机打原件,手填、扫描件、复印件、彩印件均无效。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本人以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
本企业在参加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或供货、提供服务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
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投标文件)要求的责任和义务。
2、保证不提供伪造、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含社保证明)、证照、证件、业绩或谎报相关信息。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
5、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律法规,不非法转包、分包。
6、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8、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9.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或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备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投标人: (盖单位章或者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联合体协议书
致: (招标人)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章)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