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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锦州市渔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船燃油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1年锦州市渔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船燃油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1-12-16 至 2021-12-22
撰写单位: 锦州众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锦州市渔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船燃油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1-210700-0828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锦州市渔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船燃油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2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响应文件格式10:
磋商报价(折扣率):0号柴油、-35号柴油
现更正为:
磋商报价(折扣率):折扣率
具体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1年12月17日 09时43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的具体操作(本项目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及辽宁政府采购网同时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未经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采购文件却递交响应文件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服务指南→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链接:http://ggzy.jz.gov.cn/),供应商操作有疑问的,可在项目采购公告有效期内向软件开发公司技术人员询求指导,自行完成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
(3)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根据辽财采函〔2021〕363号的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供应商须同时准备电子备份文件以及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和电子备份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现场递交),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4)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在投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03-9632),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及规定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5)为顺利参与项目投标,请供应商按照以上提示程序完成下载文件、进行报名及上传投标文件,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市渔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  址: 锦州市古塔区中央大街二段46-85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锦州众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七段1-110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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