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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丰县人民检察院电梯采购、拆除及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丰采磋C(2021)SDX07016]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丰县人民检察院电梯采购、拆除及安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徐州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218.3.177.171:8088)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的附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8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丰采磋C(2021)SDX07016
项目名称:丰县人民检察院电梯采购、拆除及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是所投电梯的产品制造企业的,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或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
投标人不是所投电梯的产品制造企业的,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及所投厂家唯一授权书原件;
同一电梯公司的不同分(支)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所有投标的该电梯公司的分(支)公司将全部被采购人认定为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2)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江苏”网(www.jscredit.gov.cn);
④“诚信徐州”网(http://www.xuzhoucredit.gov.cn);
⑤“信用丰县”网。
(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信用评价结果查询:采购人按照财政部要求在信用审查环节完成供应商的信用评价结果查询,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3年起算。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时起至2021年8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下载《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下载地址:本公告附件进行下载);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所需上述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填写齐全,盖鲜章,拍照或扫描后的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185369712@qq.com),报名合格后发指定邮箱。
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获取招标文件账号信息:
收款人:江苏圣德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丰县支行
账 号:3205017171360000148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8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8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接收: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08月23日北京时间14:30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3日北京时间15:00
3.投标文件的接收地点: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二)询问和质疑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质疑。
2.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六)特别说明
1.采购人认定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开展。
2.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0〕13号)的要求,建立登记询问制度。
3.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丰县人民检察院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丰县人民检察院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圣德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丰县新城花园小区14号楼二单元302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15152097966???
九、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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