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嫘祖镇晒旗村盘九路、莲玄路路灯安装工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嫘祖镇晒旗村盘九路、莲玄路路灯安装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7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AZ0857-202201-01G
2、立项批复文号:远发改审批[2022]372号
3、项目名称:嫘祖镇晒旗村盘九路、莲玄路路灯安装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41.856729(万元)
6、最高限价:141.856576(万元)
7、采购需求:嫘祖镇晒旗村盘九路、莲玄路路灯安装工程位于嫘祖镇晒旗村,主要建设项目是为盘九路、莲玄路安排太阳能路灯405盏及相关路灯的备件。主要施工内容为路灯基础开挖、基础混凝土浇筑、灯座预埋及路灯安装调试等。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5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规定的适用范围。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分公司盖章无效;
6.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6.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磋商小组不予采信;
6.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
6.5、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
重要提示:各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7月25日下午23时30分止(北京时间)
2、地点: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3、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进行解密及磋商。 解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包)按系统提示进行在线解密。磋商: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专区—政府采购—“谈判/磋商报价”栏目,在对应项目中,关注评审小组通知并及时回复消息。相应操作说明见 “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中《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谈判操作手册(供应商)》。
五、开启
时间:2022年7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15室(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磋商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15室组织解密工作,供应商应当在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供应商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磋商,实时在线关注磋商小组线上通知,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号)文件精神及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停止收取非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远安县嫘祖镇晒旗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远安县嫘祖镇晒旗村三组42号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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