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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西安城市形象主题宣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大西安城市形象主题宣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中共西安市委宣传部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大西安城市形象主题宣传项目》进行采购。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规定,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 购 人:中共西安市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大西安城市形象主题宣传项目
采购内容:大西安城市形象主题宣传项目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进一步做好今年全市对外宣传工作,塑造西安城市品牌,讲好西安故事,传播西安声音,借鉴成都、南京等城市的经验,经市委主要领导同意及市委宣传部部务会决定,我部与《凤凰周刊》合作,用其全球视角解读西安,在华人中展示新时代新西安新形象,为大西安的建设和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舆论氛围,故大西安城市形象主题宣传项目只能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深圳市凤凰星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08号荔景大厦9楼
四、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详见附表一: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五、公示期限
自2019年3月5日起至2019年3月11日止。
六、采购人、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中共西安市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大西安城市形象主题宣传项目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财政部门信息
财政部门:西安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西安市南大街23号
联 系 人:王鹏
电    话:029-87279721
七、其他事项
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的相关规定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
                                
 2019年3月5日
附表一:
市级一级预算单位 中共西安市委宣传部
使用单位 中共西安市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 大西安城市形象主题宣传项目
项目金额 ¥:170.00万元
专家1
论证意见 1、依据西安市委宣传部关于《凤凰周刊》合作做好城市形象塑造和传播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的申请和关于《凤凰周刊》合作做好城市形象塑造与传播工作的报告。
2、深圳市凤凰星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为《凤凰周刊》在中国大陆业务独家代理商。
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条件,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姓名 陈冬 职称 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 西安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专家2
论证意见 中共西安市委宣传部需要与《凤凰周刊》合作,利用其在全球影响力宣传西安的建设和发展,在全世界的华人中展示西安的新形象。
香港凤凰周刊有限公司在中国大陆的广告业务独家代理为:深圳市凤凰星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其具有授权书。
结论:同意该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姓名 黄东伟 职称 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 陕西西影数码公司
专家3
论证意见 深圳市凤凰星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独家代理香港《凤凰周刊》在中国大陆的广告业务,中共西安市委宣传部需要与《凤凰周刊》合作,用其全球影响力宣传西安建设和发展,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家姓名 包永平 职称 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 陕西师范大学
相关附件:
DY1190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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