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东坑镇农林水务局金属质柜类直接订购采购合同

2023-04-24

最新消息!近日 东莞市东坑镇农林水务局和广州市立之航科技有限公司正式签署了一份关于东莞市东坑镇农林水务局采购订单的合同,标志该项目的顺利推进,将为该地区的建设和发展带来了积极的影响。

根据合同,广州市立之航科技有限公司将负责完成东莞市东坑镇农林水务局采购订单的所有工作,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和合格标准进行交付。此次合同的金额为3445.0,广州市立之航科技有限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和完成情况的审核获得相应款项。

此次招标活动是东莞市东坑镇农林水务局为了加快推进东莞市东坑镇农林水务局采购订单的建设进程,以期提供更好的服务和公共设施而精心组织的。通过竞争招标的方式,东莞市东坑镇农林水务局吸引了众多具有丰富经验和实力的企业参与竞标,经过层层筛选和评审,最终确定了广州市立之航科技有限公司为本次项目的中标单位。东莞市东坑镇农林水务局表示,广州市立之航科技有限公司在过去的项目中表现出色,具备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和技术实力,这是他们成为中标单位的关键因素之一。招标单位相信,在广州市立之航科技有限公司的积极参与和支持下,东莞市东坑镇农林水务局采购订单将得到高质量的完成,同时为当地提供更好的服务和发展机会。

广州市立之航科技有限公司表示,他们非常荣幸能够与东莞市东坑镇农林水务局合作,承接这一重要项目。广州市立之航科技有限公司将全力以赴,按照合同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项目,为东莞市东坑镇农林水务局和当地市民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和设施。东莞市东坑镇农林水务局采购订单的完成将不仅为当地市民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也将为该地区的经济发展带来积极推动。同时,此次合同的签署也将为广州市立之航科技有限公司带来更多的机会和业务发展空间。

本次合同的签订对于东莞市东坑镇农林水务局和广州市立之航科技有限公司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双方将携手合作,共同致力于保证项目的高质量完成,为社会做出更大贡献。我们也期待着在不久的将来,看到项目竣工后为当地带来的巨大改变。

据悉,广州市立之航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类公司,注册地位于广东省,注册资本约10000000.0。相关资料信息显示该企业业务范围涵盖网络安全信息咨询;信息系统安全服务;电力电子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转让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商务信息咨询;商务咨询服务;电脑打字、录入、校对、打印服务;日用电器修理;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服装批发;鞋批发;美术图案设计服务;多媒体设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日用器皿及日用杂货批发;陶瓷、玻璃器皿批发;灯具、装饰物品批发;文化艺术咨询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贸易咨询服务;箱、包批发;家具批发;家居饰品批发;文具用品批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厨房设备及厨房用品批发;服装辅料批发;美术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通讯设备修理;广告业;钟表批发;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工艺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帽批发;计算机批发;乐器批发;软件批发;办公设备耗材批发;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批发;通讯终端设备批发;贸易代理;电子产品批发;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互联网商品销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电线、电缆批发;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消防设备、器材的批发;照相器材批发;计算机和辅助设备修理;办公设备租赁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卫生盥洗设备及用具批发;建材、装饰材料批发;机械配件批发;眼镜批发;纸张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批发;计算机零配件批发;办公设备批发;非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不含药品及医疗器械);其他文化娱乐用品批发;道路货物运输代理;清洁用品批发;家用电器批发;纸制品批发;环保设备批发;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批发;电工器材的批发;劳动防护用品批发;室内装饰、装修;室内装饰设计服务;文化研究;。企业颇具规模且管理规范,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和服务响应能力,目前已为多家单位提供相应的服务并获得一致好评。

近年来,水利水电行业一直是我国重要的基础建设之一,而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水利水电行业也在不断的发展与改进。今天,我们来探讨一下水利水电行业的发展趋势。

首先,水利水电行业将会继续以可持续发展为指导原则,将新能源技术的应用推广到更广泛的领域。在这个方面,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将会成为水利水电行业发展中的一个大趋势。这些新能源的应用不仅可以有效降低发电成本,还可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

其次,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与进步,水利水电行业将会注重数字化、智能化的发展,加大科技与信息化技术的投入,提高水电站的自动化程度和监控能力,进一步提高效益和安全性,对于解决今后水电站设备缺乏维护人员的问题也会有所帮助。

第三,水利水电行业也将注重节能减排。对亲水有亲水的、对自然有敬畏之心,以更加环保的思想,更好的管理水库规划、水土保持等项目,保证不会对水环境造成污染。同时,也会在水电站的设备设计、建设、运行中,注重减少能耗、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等方面的工作。

最后,水利水电行业将继续推进国家电网“四网融合”的发展,加快建设水电输变电工程和电网建设,提高水电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效率,满足国家电力需求,保障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总之,随着社会科技不断进步及政策的支持与推动,水利水电行业将会有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也将为中国能源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提供有力的支持,同时也更好的保障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 相关内容推荐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441901-2023-06293 二、项目名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项目 三、采购结果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18号 1,041,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水污染治理服务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项目 本次保护区划分范围为吓角(下库)水库、大王岭水库、大坑洞水库 按国家和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要求,对吓角(下库)水库、大王岭水库、大坑洞水库进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 自签订技术服务合同之日起12个月 完成《东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区划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 1,041,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媚、凌炜权、孙爱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成交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及相关规定向中标单位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成交通知书中确定的成交总价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 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 1.5328 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 合同包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 合同包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通过 通过 37.67 44.50 8.73 90.90 1 1
2023.09.01 59次浏览

东莞市中医院总院化验室废水处理项目中标公告

二、项目名称:东莞市中医院总院化验室废水处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东旭嘉环保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富都园中心路3号1号楼202室 廖云峰、刘惠成、曾焕忱、刘惠坚、张文晖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标准执行 八、其它补充事宜 联系方式:0769-26385133       名 称:东莞市粤隆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902号             联系方式:何先生0769-88839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2023.08.31 42次浏览

大岭山镇中惠沁林山庄尾水截污工程

一、合同编号: 441900026-2023-00403 二、合同名称: 大岭山镇中惠沁林山庄尾水截污工程 三、项目编号: 441900026-2023-00403 四、项目名称: 大岭山镇中惠沁林山庄尾水截污工程 五、合同主体
2023.08.16 22次浏览

东莞市横沥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采购水污染治理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采购水污染治理技术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41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T2023147C 项目名称:采购水污染治理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6.07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6.07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组内容 采购水污染治理技术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服务期为24个月,自2023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书面承诺);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时间:2023年08月11日 至2023年08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时间:2023年08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2023.08.11 41次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