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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商可提供所投标品牌生产商业绩)3.4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标车型的免征车辆购置税公告证明材料。;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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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征、免缴、缓交、缴纳月数不足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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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截止时间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免征收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关免税或免缴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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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征、免缴、缓交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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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等级评定的小型中级及以上;(3)投标纯电动车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免征车购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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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种情形、疫情期间免征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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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或事业)单位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国家相关机构出具的无拖欠税收(或免征税收证明或免征税收的依据性文件))。5.22023年至今尚未产生税收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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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截止时间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免征收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关免税或免缴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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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车辆销售”资质;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医疗车”专用车公告,所投产品属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车型。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指2021年至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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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索取征集书并登记备案的应征人均无资格参加此次应征。4、上述项目免征集服务费。五、联系方式: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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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征、免缴、缓交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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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种情形、疫情期间免征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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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征、免缴、缓交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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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按其规定相应调整最新缴费月份,但应同时附相应规定;如因特殊原因免征导致无法出具缴纳证明的,需将相关文件规定和可网络查询的链接列入响应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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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所投车辆车型必须已纳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三、获取招标文件1.获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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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2024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缴、免征、缓缴、缓征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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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所投车辆车型必须已纳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三、获取招标文件1.获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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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征、免缴、缓交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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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企业2023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若符合免征、缓征情况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存在周期性缴纳社保的应提供单位书面承诺说明及最近一期缴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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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企业2023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若符合免征、缓征情况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存在周期性缴纳社保的应提供单位书面承诺说明及最近一期缴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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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企业2023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若符合免征、缓征情况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存在周期性缴纳社保的应提供单位书面承诺说明及最近一期缴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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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依法免征、免缴、缓交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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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免征收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关免税或免缴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具有明确所属时间)】;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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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企业可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时间为准),依法免征、免缴、缓缴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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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税务机关一年发票风险筛查期过后,再予以支付。乙方不得以达到季度免征额上限(或总销售额上限等)为由,拖延提供发票时间。未按约定提供发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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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3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免征收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关免税或免缴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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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同时符合《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规定》的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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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2023年05月份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为依法免征、免缴、缓交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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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种情形、疫情期间免征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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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2024年0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征、免缴、缓交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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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2023年10月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征、免缴、缓交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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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征、免缴、缓征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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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税务机关一年发票风险筛查期过后,再予以支付。乙方不得以达到季度免征额上限(或总销售额上限等)为由,拖延提供发票时间。未按约定提供发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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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3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免征收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关免税或免缴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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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缴、免征、缓交的需提供响应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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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含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份税收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免征)税收的提供证明(说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单位提供相关证明(说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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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征、免缴、缓征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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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前一年内任意3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免征收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关免税或免缴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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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2024年0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征、免缴、缓交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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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征、免缴、缓交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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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含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份税收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免征)税收的提供证明(说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单位提供相关证明(说明);(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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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书面承诺交货后3个月内取得相应产品公告及免征。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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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提供2023年4月至询价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份税收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免征)税收的提供证明(说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单位提供相关证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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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能与配置要求必须与公告相符;11.投标人所投标车辆车型须为纯电动车型,须纳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须满足注册登记所在地的有关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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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提供2023年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份税收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免征)税收的提供证明(说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单位提供相关证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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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2023年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征、免缴、缓缴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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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含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份税收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免征)税收的提供证明(说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单位提供相关证明(说明);(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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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征、免缴、缓交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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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种情形、疫情期间免征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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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符合免征、缓征情况,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