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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公司需在接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转入指定账户。2.合同签订及付款合同主体、付款主体: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付款方式:对公转账,按月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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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公司需在接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转入指定账户。2.合同签订及付款合同主体、付款主体: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付款方式:对公转账,按月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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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公司需在接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转入指定账户。2.合同签订及付款合同主体、付款主体: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付款方式: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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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YDSG609-2019环境保护设施及在线管理规定。付款主体: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2服务期限:[绝对工期(109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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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算方式中标单位与付款结算单位必须一致,必须提供正式流水收据,以供备查。付款主体为学生,班级统一收缴。五、对本项目招标投标其他内容的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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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项目公司成立后分别与中标单位、采购单位签署三方补充协议。项目公司为本次服务付款主体。四、报价要求1.报价应为含税全包价,包括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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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1.6合同签约主体: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付款主体: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靖江营业部1.7中标人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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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各标段合同签约主体: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1.8付款主体: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泰兴营业部。1.9成交人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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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B2/A1/A2)驾驶证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Q2/Q8)。三个合同付款主体分别签订合同。第二标段:承担塔里木石化分公司区域的吊车、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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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7、项目的签约和付款主体单位为长沙开福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供应商应按文件要求及时与长沙开福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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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B2/A1/A2)驾驶证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Q2/Q8)。三个合同付款主体分别签订合同。第二标段:承担塔里木石化分公司区域的吊车、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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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各标段合同签约主体: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1.8标段一付款主体: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泰兴营业部;标段二付款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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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61.6合同签约主体: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1.7付款主体: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兴化市分公司1.8中标人数量:1人;备选中标人数量:1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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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0000<月日均班次业务量32463510.108服务地点:兴化市合同签约主体及付款主体: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1.3服务期:一年1.4成交人数量: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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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服务采购各标段合同签订主体: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标段一付款主体: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泰兴营业部标段二付款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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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各标段合同签约主体: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1.8标段一付款主体: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泰兴营业部;标段二付款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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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865.26元(含税)签订主体: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付款主体: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姜堰区分公司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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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各标段合同签约主体: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1.8标段一付款主体: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泰兴营业部;标段二付款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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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各标段合同签约主体: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1.8标段一付款主体: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泰兴营业部;标段二付款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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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采购人根据财务报表审计主体与中标人根据分项中标价格分别签订合同,合同总价不得超过中标金额,付款主体根据合同签订主体分别进行支付。(2)付款方式①本项目为合同包干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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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提供报告及认定为低于成本竞标的作废标处理。2.8.3合同签订主体为广东方夏集团有限公司,合同付款主体为项目具体实施电站。2.9付款方式:2.9.1乙方履行完成甲方委托的工器具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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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授权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通化市分公司签合同,付款主体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通化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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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预算金额:50.969万元人民币(含税)服务地点:兴化市合同签约主体及付款主体: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1.3合同期限:一年1.4中标人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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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250001.4452服务地点:泰州市合同签约主体及付款主体: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1.3服务期:一年1.4中标人数量: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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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主体:本次招标主体为中化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入围后由招标人国内分/子公司下达采购订单,付款主体及发票抬头与实际下达采购订单主体保持一致;6.2供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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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250001.44521.6合同签约主体及付款主体: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1.7中标人数量:1人;备选中标人数量:1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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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元(含税)服务地点:靖江市各标段合同签约主体: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各标段付款主体: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靖江市分公司1.3服务期:一年1.4各标段中标人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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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授权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通化市分公司签合同,付款主体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通化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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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在最高限价(不含本身)以下且不低于最高限价的85%(不含本身)为有效报价。3、合同签订和付款主体为项目具体实施电站。(四)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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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在最高限价(不含本身)以下且不低于最高限价的85%(不含本身)为有效报价。3、合同签订和付款主体为项目具体实施电站。(四)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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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在最高限价(不含本身)以下且不低于最高限价的85%(不含本身)为有效报价。3、合同签订和付款主体为项目具体实施电站。(四)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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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主体:本次招标主体为中化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入围后由招标人国内分/子公司下达采购订单,付款主体及发票抬头与实际下达采购订单主体保持一致;6.2供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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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授权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通化市分公司签合同,付款主体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通化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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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各标段合同签约主体: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各标段付款主体: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靖江市分公司。1.8各标段中标人数量: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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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在最高限价(不含本身)以下且不低于最高限价的85%(不含本身)为有效报价。3、合同签订和付款主体为项目具体实施电站。(四)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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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在最高限价(不含本身)以下且不低于最高限价的85%(不含本身)为有效报价。3、合同签订和付款主体为项目具体实施电站。(四)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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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在最高限价(不含本身)以下且不低于最高限价的85%(不含本身)为有效报价。3、合同签订和付款主体为项目具体实施电站。(四)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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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各标段合同签约主体: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各标段付款主体: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靖江市分公司。1.8各标段中标人数量: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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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在最高限价(不含本身)以下且不低于最高限价的85%(不含本身)为有效报价。3、合同签订和付款主体为项目具体实施电站。(四)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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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在最高限价(不含本身)以下且不低于最高限价的85%(不含本身)为有效报价。3、合同签订和付款主体为项目具体实施电站。(四)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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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元/段1.6合同签约主体: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1.7付款主体: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兴化市分公司1.8中标人数量:1人;备选中标人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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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支付金额(万元)首付款基础完工后20%第二次付款主体完工后50%第三次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审计完成30%5最后付款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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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合同金额为各标段预算金额*投标折扣)1.6签订方式:框架+订单签约主体、付款主体: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付款进度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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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四、签约及付款方式采购合同签约主体:刘晓宇付款主体: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肃南分公司付款进度比例:按合同期限支付年租金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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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支付金额(万元)首付款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委托人支付监理人的合同金额的10%第二次付款主体封顶委托人支付至监理人合同金额的80%第三次付款项目后竣工验收合格后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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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主体:本次招标主体为中化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入围后由招标人国内分/子公司下达采购订单,付款主体及发票抬头与实际下达采购订单主体保持一致;6.2供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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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门1人(薛俊)为谈判小组成员。四、签约及付款安排由上海公司统一与成交人签订合同,签约主体和付款主体均为上海公司,付款进度比例以合同约定为准。五、后续工作安排1.采购时间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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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门1人(薛俊)为谈判小组成员。四、签约及付款安排由上海公司统一与成交人签订合同,签约主体和付款主体均为上海公司,付款进度比例以合同约定为准。五、后续工作安排1.采购时间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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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三年。服务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大正大厦。付款方式:该项目分两个付款主体,住宅部分由各业主自主承担,住宅改办公、商用(商场)部分由业主(用户)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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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协议书不体现总金额的,可提供结算发票或收款凭证为依据,付款主体名称与合同名称不一致的,视为无效。(4)以合同协议书签署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