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恒国际中心气体钢瓶检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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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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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广州市南沙(开发)区财政投资评审
考核办法
为保证评审工作质量,减少财政风险,区财政局在协议期内
对各评审社会中介机构执行协议情况进行跟踪核查,对评审社会
中介机构的评审工作实行单项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制度,
对违反协议的评审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违约处罚,具体考核工作由
区预算评审中心开展。
一、单项考核
(一)单项考核实行评分制,包括经办人员对评审服务考核
及复核人员对评审质量考核,其中评审服务考核内容包括评审报
告(15分)服务态度(10分)、服务质量(75分),总分值100
分;评审质量考核内容包括初稿评审质量(30分)、拟定稿评审
质量(40分)、定稿评审质量(30分),总分值100分。单项考
核评分=评审服务考核评分×50%+评审质量考核评分×50%,具体详
见附件1.《南沙开发区(区)财政投资评审单项考核表》、附件
2.《南沙开发区(区)财政投资评审质量考核表》。
1-
(6)与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存在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利害关系,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
(7)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8)不存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情况;
(9)不存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12日09 时00分到2024年06月1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
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北塔 9003 室);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时,提供以下文件:营业执
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章、作业人员有限空间作业证书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领取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的本人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采购文件金额200元,现金支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4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北塔 9003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4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北塔 9003
室)
七、其他
对方恒国际中心内39个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主要包括七氟丙烷储气钢瓶拆卸、
检测、补漆,气体释放、充装,钢瓶零部件、附件的检测、更换,周转备用气瓶的提供,对
原系统进行系统恢复及全过程运输,以保证气体灭火系统钢瓶的正常使用。(具体详见竞争
性磋商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方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6号院3号楼25层(21)2509 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北塔9003室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1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入 跺促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业务的资格,评审社会中介机构未按区预算评审中心要求整改,
区预算评审中心可视情节轻重继续暂停或取消其接受评审委托
业务的资格。年度考核中,如评审社会中介机构因被暂停未参与
季度考核,该季度考核得分按60分计。
四、违约处罚
在协议期内,如发现评审社会中介机构有以下问题,经调查
核实,区财政局有权暂停、终止服务协议,停止支付或追回已支
付的审核费用和追究评审社会中介机构法律责任,并将有关情况
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建设造价管理部门反映:
1、评审社会中介机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或工
作失误,造成区财政局及相关单位损失的;
2、评审社会中介机构通过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或欺骗等方
式,以谋取非法利益的;
3、评审社会中介机构采用非法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造
成恶劣影响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委托和未经区财政局书面同意擅自将受
托项目转委托给第三方的;
5、违反回避制度的;
6、拒绝接受区财政局审查和复审的;
7、不按要求保管和移交评审资料的;
8、评审社会中介机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造价专业人员
-4-
附件6
广州市南沙(开发)区财政投资评审
单项考核处罚明细表
序号 | 项目类别 | 偏差类型 | 评审费扣减比例 | 暂停接受新项目评审委托 业务的资格 | |
偏差率 | 偏差金额 | ||||
1 | 概(预)算 评审、复审 | 3%以内 | 100万元以内 | 10%以内(含10%) | 不暂停 |
3%-4%(含3%) | 100-300万元(含100万元) | 5 0% | 1个月 | ||
4%-5%(含4%) | 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 | 100% | 3个月 | ||
5%及5%以上 | 100% | 6个月 | |||
结算评审、 2 复审 | 3%以内 | 100万元以内 | 10%以内(含10%) | 不暂停 | |
3%-4%(不含4%) | 100-300万元(含100万元) | 50% | 1个月 | ||
4%-5%(不含5%) | 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 | 100% | 3个月 | ||
5%及5%以上 | 100% | 6个月 |
备注:1.偏差率为在同一送审金额的情况下,单项委托评审业务作出的评审结论与最终经开发(区)财政部门确认的评审结论之间的核减率差距。
2.偏差金额为单项委托评审业务作出的评审结论与最终经开发(区)财政部门确认的评审结论之间的差距。
3.单项考核处罚按偏差率或偏差金额。
4.新项目不含退审再送审项目。
附件7
广州市南沙(开发)区财政投资评审内控及管理考核处罚明细表
序号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 暂停接受新项目 委托业务的资格 | 备注 |
1 | 评审成果质量 | 社会反映质量问题 | 社会中介机构在项目评审中被投诉存在恶意核减情形并经核实的 | 1个月 | 存在重大 问题或情 节较严重 的暂停接 受新项目 委托业务 的资格3个 |
违反计价规范、行业规范和评审工作指引的 | |||||
相关部门发现问题 | 经审计、监察等部门认定存在其他问题和情形的 | ||||
资料归档 | 评审资料缺失且无法归档的 | 1个月 | 月 | ||
2 | 社会中介机构 内控管理 | 人员管理 | 项目审核人员存在跨专业执业、未备案执业或未具备上岗资格执业 等情况的 | 1个月 | |
未按规定更换不符合评审工作要求的造价专业人员的 | |||||
内部复核审查 | 项目评审中社会中介机构未严格执行三级复核 | ||||
3 | 服务态度 | 工作指令响应 | 社会中介机构拒绝接受项目委托、审查和复审的 | 1个月 | |
4 | 南沙站点管理 | 站点监督检查 | 社会中介机构南沙工作站点检查连续两次不合格的 | 1个月 |
第1页,共2页
附件7
广州市南沙(开发)区财政投资评审内控及管理考核处罚明细表
序号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 暂停接受新项目 委托业务的资格 | 备注 | |
5 | 职业道德 | 回避制度 | 社会中介机构项目评审存在违反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 (二)点第7条回避制度的 | 3个月 | ||
违约转包 | 社会中介机构未经同意擅自将受托项目转委托给第三方的 | 6个月或以上 | 具体暂停 时限视情 节轻重确 定 | |||
保密制度 | 社会中介机构违反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点第4条、第 8条第(4)小点、第16条保密制度规定的 | |||||
违反法律法规 | 社会中介机构采用非法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 |||||
社会中介机构通过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或欺骗等方式,谋取非法利益 的及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
备注:新项目不含退审再送审的项目,终止合同为暂停所有项目(含已委托未审结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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