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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正龙煤业有限公司城郊煤矿2024年下半年手选矸石招标销售处置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河南省正龙煤业有限公司城郊煤矿2024年下半年手选矸石招标销售处置公告


河南省正龙煤业有限公司城郊煤矿2024年第3季度矸石招标销售二次公告
一、投标内容
我单位对2024年7-9月生产的水洗块矸、水洗末矸进行及2024年下半年度手选矸石进行公开竞价销售,具体数量以实际过磅为准。本次竞标分为二个标段,即水洗末矸为一个标段,手选矸石为一个标段,二个标段报价分别同时进行,取每个标段报价最高的单位中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城郊煤矿对外经济活动领导组织成立招标评审小组。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要求
1、报名单位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必须具有经营煤炭产品或者煤矸石资质。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300万元及以上。
(3)具有企业所在地环保部门出具的煤矸石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排污许可证。
(4)具有委托第三方出具的有效期包含本次报名审核时间的年度环境监测报告。
(5)应具有符合地方政府大气污染标准治理的履约能力、交通运输能力、资金周转能力、场地储存能力等。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里,投标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凡两家或以上公司为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招标活动。
(3)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被重组、接管或冻结。
(4)中标客户出现恶意弃标或没有正常履行合同(不可抗力除外)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的(永煤控股〔2021〕97号第十一条)。
三、报名时间、地点、投标保证金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2024623下午17:00前在“中原云商”(http://bid.zyepp.com/)平台上报名。报名时每个标段需缴纳报名费400元(无论中标与否,均不退还),将本企业的营业执照原件副本、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排污许可证、委托第三方出具有效期内的年度环境监测报告、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含身份证复印件等全部扫描上传至“中原云商”平台),中标单位每个标段缴纳评标会务费1500元。
2、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需缴纳水洗块矸、水洗末矸投标保证金各60万元/户,手选矸石投标保证金10万元/户,投标单位资质弄虚作假的一旦核实本期投标保证金全额沉淀,并拉入城郊煤矿黑名单。招标结果公示期内如无异议,未中标方全额无息退还保证金,中标方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执行完毕后无息退还。
3、上述款项需从投标人账户汇出,否则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单位应在2024622日下午17:00前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财务账上,并将报名费和投标保证金收据交企管科,否则报名不予通过。
5、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继笋0370-519505113598361040

四、投标报价及截止时间
1、水洗末矸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6月24日下午15:00,竞价时长为20分钟,竞价延时时段60秒。
2、手选矸石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6月24日下午15:30,竞价时长为20分钟,竞价延时时段60秒。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进行,开标时间:2023年6月24日下午各标段竞价结束时间。
2、开标地点:河南省正龙煤业有限公司城郊煤矿正龙二楼会议室
六、注意事项
1.投标人必须在“中原云商”(http://bid.zyepp.com/)中进行注册,为“中原云商”用户。
2.投标人应在“中原云商”上按要求上传资质材料,包括本企业的营业执照原件副本、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有效期内(包含资料审核日期)环境监测报告、排污许可证、投标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材料应按顺序编辑到一个word文档中统一上传,同时注明**单位**标段报名资质材料,报名通过后在“中原云商”报价(报价含13%增值税)。
3.招标方将根据实际情况设定标底价作为此次招标的最低限价,超过标底价的最高报价为中标价。满足条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竞价销售模式下,竞价开始后只有一家或两家出价竞标且价格不低于标底价的情况除外),或者投标方最高报价低于标底价的,本标段视为流标,重新启动招标。
4.本次竞标的是矸石单价,单位为:元/吨,报价终止时间:2024年6月24日下午各标段竞价结束时间。
5.投标方若违反招标纪律,存在围标串标、私自打探窃取招标机密、故意向有关领导反映举报虚假信息、干扰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则将其列入黑名单,并在5年内不得参加河南能源范围内的招投标工作。
6.开标后将中标结果公示3天,中标单位必须在招标结果公示后2日内与项目单位签订合同,如若不按时签订合同,城郊煤矿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保证金全部沉淀。
7.本招标公告在永煤集团协同办公网及“中原云商”中同时发布。
8.本公告解释权归属项目单位。
附件1:投标须知
附件2:缴款汇款信息
附件3:水洗矸石买卖合同
附件4:手选矸石买卖合同

河南省正龙煤业有限公司城郊煤矿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1
投标须知

1、水洗矸石招标合同周期为3个月,即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手选大矸招标合同周期为6个月,即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本次矸石标段,实际数量以过磅数量为准,关联企业天龙建材等参与投标报价。
3、标底价的设立:对当前永城及周边地区的矸石销售市场进行价格调研,根据调研结果,招标时设立合适的标底价。
4、销售时严格执行其相应的招标价,如果中标单位不能履行合同时,将按合同约定沉淀其合同履约保证金。
5、河南能源内部单位及关联企业对标的物具有优先拉运权。
6、中标方被环保局查到违反环保问题追溯到城郊煤矿的罚款,由中标方承担。









附件2
缴款汇款信息

一、以投标人公司的基本账户转账至城郊煤矿财务账上,并备注“2024年3季度城郊煤矿水洗*矸标段及2024年下半年度手选矸石保证金/报名费”。
二、将银行开具的“转账回单” 底联或者城郊煤矿财务出具的收据,本企业的营业执照原件副本,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具有委托第三方出具的有效期包含本次报名审核时间的年度环境监测报告、其他要求材料、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含身份证复印件等全部扫描编辑至统一的word文件中上传至“中原云商”平台。
三、账号信息
户名:河南省正龙煤业有限公司
账号:34830001800000578
开户行:河南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号:402506901019
备注填写:2024年3季度城郊煤矿水洗末矸标段保证金
2024年下半年城郊煤矿手选矸石标段保证金
2024年3季度城郊煤矿水洗末矸标段报名费
2024年下半年城郊煤矿手选矸石标段报名费


附件3水洗矸石买卖合同
签订地点:河南省永城市 签订时间:
一 、合同双方
1.出卖人:河南省正龙煤业有限公司
2.买受人:******有限公司
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经买卖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二、产品基本情况
1.名称:水洗块(末)矸;
2.数量:严格按照出卖人生产计划安排,实际数量以出卖人过磅数量为准。
3.价格:水洗块(末)矸按出矿含税价元/吨执行。
4.质量:矸石的质量受矿井地质条件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实际质量以河南省正龙煤业有限公司城郊煤矿当天实际生产的为准。
三、交货
1.交货方式:买受人自提。自提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买受人承担责任。给出卖人造成损失的,应向出卖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交货地点:城郊煤矿院内,出卖人为买受人指定车辆的出入路线,买受人应按指定路线行驶。进场人员和车辆,应服从出卖人现场管理和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出卖人有权视违规情况扣除部分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罚款,同时买受人承担所有的安全责任。
四、付款方式:买受人到出卖人财务部门交纳预付款(现汇)后方可提货。
五、因买受方处置购买的水洗矸石而侵害第三方权利的,由买受人单方承担责任。
六、因自然灾害、煤矿生产及运输条件变化、政府行政行为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出卖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出卖人视自身需求状况和销售工作需要,有权将城郊煤矿所产水洗矸石优先供应河南能源内部单位使用。
九、买受人向出卖人账户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60 万元整。买受人应当将城郊煤矿当天生产的矸石拉出厂区,如果买受人连续2天没有拉运或者月末时不能将场地矸石库存清理到1000吨以下,都视为买受人违约,出卖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罚买受人缴纳的全部合同履约保证金。如果因买受人单方面原因(拉运能力不足、车辆损坏或账户货款不足等)延迟拉运,造成城郊煤矿水洗矸石库存量达到1000吨以上时,视为买受人影响城郊煤矿正常生产一次,出卖人有权每次扣罚买受人合同履约保证金壹万元(10000元);在合同有效期内累计影响城郊煤矿正常生产达到三次以上的,出卖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罚买受人缴纳的全部合同履约保证金。
十、合同截止日(2024年9月30日16:00)水洗块(末)矸库存量达到1000吨以上时,视为买受人违约,出卖人有权扣除买受人缴纳的全部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截止日(2024年9月30日16:00),本标段中标单位必须到水洗块(末)矸存放场地参加出卖人组织的场地矸石库存情况验收,并在库存验收单上签字确认,本标段上期及本期中标单位不到矸石储存现场或因各种原因拒不签字的,视为买受人违约,出卖人有权扣除买受人所有履约保证金。
十一、买受人需具备环保运输及经营资质,所购的水洗矸石卸货地点必须是地方政府环保部门批准的合规储煤场地或合法砖窑厂。否则,如果买受人不符合环保要求违规堆放,出卖人将依据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且不对买受人承担任何法律赔偿责任;对出卖人造成损失的,由买受人承担;若买受人被环保局查到违反环保问题追溯到出卖人的罚款,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买受人将所购的水洗矸石拉出矿区堆放时,要避开矿区输供电线路。不得在矿区高压线下、高压线杆周围十米和高压线垂直投影向外侧延伸十米范围内堆放矸石,以免影响矿区高压供电安全。否则,出卖人有权要求整改,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将按违约处理,出卖人可以无条件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不对买受人承担任何法律赔偿责任。
十三、买受人应具有充分的车辆运输能力(所用车辆必须符合地方政府环保部门要求),不得因政府各类管控措施影响水洗矸石拉运。如因买受人各种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导致合同中止,出卖人有权扣除买受人所有履约保证金。
十四、合同有效期:202471日-2024930日。
十五、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河南省正龙煤业有限公司 ******
法人或委托人: 法人或委托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附件4: 手选矸石买卖合同
签订地点:河南省永城市 签订时间:
一 、合同双方
出卖人:河南省正龙煤业有限公司
买受人:******有限公司
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经买卖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二、产品基本情况
1.名称:手选矸石;
2.数量:严格按照出卖人生产计划安排,实际数量以出卖人过磅数量为准。
3.价格:手选矸石按出矿含税价元/吨执行。
4.质量:矸石的质量受矿井地质条件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实际质量以河南省正龙煤业有限公司城郊煤矿当天实际生产的为准。
三、交货
1.交货方式:买受人自提。自提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买受人承担责任。给出卖人造成损失的,应向出卖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交货地点:城郊煤矿院内,出卖人为买受人指定车辆的出入路线,买受人应按指定路线行驶。进场人员和车辆,应服从出卖人现场管理和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出卖人有权视违规情况扣除部分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罚款,同时买受人承担所有的安全责任。
四、付款方式:买受人到出卖人财务部门交纳预付款(现汇)后方可提货。
五、因买受方处置购买的手选矸石而侵害第三方权利的,由买受人单方承担责任。
六、因自然灾害、煤矿生产及运输条件变化、政府行政行为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出卖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出卖人视自身需求状况和销售工作需要,有权将城郊煤矿所产手选矸石优先供应河南能源内部单位使用。
九、买受人向出卖人账户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10万元整。买受人应当将城郊煤矿当天生产的矸石拉出厂区,如果买受人连续2天没有拉运或者月末时不能将场地矸石库存清理到200吨以下,都视为买受人违约,出卖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罚买受人缴纳的全部合同履约保证金。如果因买受人单方面原因(拉运能力不足、车辆损坏或账户货款不足等)延迟拉运,造成城郊煤矿手选矸石库存量达到500吨以上时,视为买受人影响城郊煤矿正常生产一次,出卖人有权每次扣罚买受人合同履约保证金壹万元(10000元);在合同有效期内累计影响城郊煤矿正常生产达到三次以上的,出卖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罚买受人缴纳的全部合同履约保证金。
十、合同截止日(2024年12月31日16:00)手选大矸库存量达到500吨以上时,视为买受人违约,出卖人有权扣除买受人缴纳的全部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截止日(2024年12月31日16:00),本标段中标单位必须到手选矸石存放场地参加出卖人组织的场地矸石库存情况验收,并在库存验收单上签字确认,本标段上期及本期中标单位不到矸石储存现场或因各种原因拒不签字的,视为买受人违约,出卖人有权扣除买受人所有履约保证金。
十一、买受人需具备环保运输及经营资质,所购的手选矸石卸货地点必须是地方政府环保部门批准的合规储煤场地或合法砖窑厂。否则,如果买受人不符合环保要求违规堆放,出卖人将依据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且不对买受人承担任何法律赔偿责任;对出卖人造成损失的,由买受人承担;若买受人被环保局查到违反环保问题追溯到出卖人的罚款,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买受人将所购的手选矸石拉出矿区堆放时,要避开矿区输供电线路。不得在矿区高压线下、高压线杆周围十米和高压线垂直投影向外侧延伸十米范围内堆放矸石,以免影响矿区高压供电安全。否则,出卖人有权要求整改,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将按违约处理,出卖人可以无条件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不对买受人承担任何法律赔偿责任。
十三、买受人应具有充分的车辆运输能力(所用车辆必须符合地方政府环保部门要求),不得因政府各类管控措施影响手选矸石拉运。如因买受人各种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导致合同中止,出卖人有权扣除买受人所有履约保证金。
十四、合同有效期:202471日-20241231日。
十五、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河南省正龙煤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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