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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和侦查办案工作区项目630KV临时用电工程招标公

基本信息

省份 江苏 城市 盐城市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盐城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和侦查办案工作区项目630KV临时用电工程
采购单位 江苏绿阳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立即查看 采购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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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和侦查办案工作区项目630KV临时用电工程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和侦查办案工作区项目630KV临时用电工程。
2、项目地点: 盐城市。
3、项目规模:约33万元。
4、招标内容为:盐城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和侦查办案工作区项目630KV临时用电工程,包括但不限于630KVA箱变、电缆、管道基础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及材料上机、送电、接电、验收等一切手续的办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程量的权利。
5、工期要求:10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合格”标准,一次性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并具备送电条件。质保期2年。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任意一项资质的企业,并同时具有国家电监会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类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三项资质齐全)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已取得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4.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2业绩要求: / 。
4.3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②投标人没有被盐城市交投集团暂停参加集团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5、其他要求:
5.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5.2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1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4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4年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四、招标文件领取:
1.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24年 10月31日至2024年 11月5日(周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前,携带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至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青年西路8号609)或将单位介绍信扫描件(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发送至1040714893@qq.com邮箱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2.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五、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仟伍佰元整(¥6500.00),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险或保函、电汇、转账、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除现金外),且开标时需提供相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开户名:江苏绿阳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营业部
账号: 3110000010120100015368
注:1、投标保证金如采用线下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险或保函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纸质原件,如采用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17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经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需提供查询截图)。
3、根据盐城市行政审批局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规范投标保函保单应用及试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盐行审发〔2023〕27 号)精神,本项目接受信用良好的投标人以“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参照第六章中的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时将“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除法定例外情况,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销撤回。采用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的义务。
七、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江苏绿阳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科悦商务中心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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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6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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