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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部分下属单位搬迁新地装修改造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部分下属单位搬迁新址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通市公安局,招标人为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景观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部分下属单位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投资约人民币30.6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30.6万元
2.1.4工期要求:工期1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格 。
2.1.6其他:/。  
2.2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必须持有证照核发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资质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2.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3.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注: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但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 2023年3月3日14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其他交易”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 年3月3日14时 30分(以北京时间为准)。
5.2地点:南通市沿河路25号(沿河路菜场东隔壁 )一楼东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R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其他交易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项目开标只允许每个投标单位的1名人员进入开标现场。请各投标代表做好自身防护,全程配戴口罩,同时还须接受开标现场工作人员的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登记等)。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沿河路25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广场A座2202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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