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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香河新兴产业示范区三号路东侧渠清淤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通知——香河新兴产业示范区三号路东侧渠清淤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香河新兴产业示范区三号路东侧渠清淤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瑞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廊坊瑞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三号路东侧渠东侧为富力新城V01区,西侧为富力新城21区。和园路以北段长110米,渠上口宽13.5米,下口宽4米。和园路以南段长300米,渠上口宽16米,下口宽5米。目前水深约1.2米,淤泥厚度约1.8米。
建设地点:香河新兴产业示范区。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标准:渠底淤泥挖除干净,渠坡无杂草、垃圾等明显污染物,并符合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的相关标准、规范、规定。
2.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填筑围堰、抽水、清淤、拆除围堰,淤泥外运自行消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项目经理资格:项目经理须具有较高的沟通协调能力及组织能力,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5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投标人不存在禁止投标情形,且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6日9时至2023年9月12日17时,登录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报名,报名时需上传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审核通过后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线上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6日09:30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备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邮箱:18600236730@163.com
联系人: 刘经理18600236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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