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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综合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八工路(中山路—滨河路)附属配套设施(监理)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昌吉市综合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八工路(中山路一滨河路)附属配套设施(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3-XJSH-07-JL)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昌吉市综合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八工路(中山路一滨河路)附属配套设施(监理)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28万元,招标人为昌吉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昌吉市综合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八工路(中山路一滨河路)附属配套设施。包
含内容(1)新建10kV电缆廊道0.365千米,其中8+1回排管0.26千米,φ800顶管0.065
千米新建电缆井6座(含顶管井2座),采用YJV22-8.7/15-3×300型电缆1.58千米(四
回);新建四回路电缆下杆2处,采用16米钢管杆1基,12米辅杆2基,15米辅杆2基。
新建高压一进二出分接箱1座新建隔离开关8组电缆试验5次。(2)本工程拆除JKLGYJ-
10kV-240 型架空导线线路0.27千米,拆除18米四回路直线钢管杆2基,18米四回路直线
水泥杆5基,12米辅杆1基。拆除断路器1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昌吉市综合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八工路(中山路一滨河路)附属配套设施(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昌吉市综合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八工路(中山路一滨河路)附属配套设施(监理))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监理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含乙
级)以上资质。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本单位注册,应具备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新疆维
吾尔自治区区外监理企业提供有效的进疆承揽业务相关信息录入手续。
3、投标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成交)通知书、
监理合同(第一部分)以及竣工验收表,2022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
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作出要求)。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
或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第一部分)、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总监理工程师。
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27日11 时00分到2023年10月16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凡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23年09月27日11:00时-2023年10
月16日19:30时(北京时间)需由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人身份证明书、法
定代表授权人身份证或法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在新疆尚辉工程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地址:昌吉市南公园西路丽景尚城社区办公楼一层)领取招标文件,200 元/份,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7日11 时30分
递交方式新疆尚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昌吉市南公园西路丽景尚城社区办
公楼一层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7日11时30分
开标地点新疆尚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昌吉市南公园西路丽景尚城社区办
公楼一层会议室)
七、其他
昌吉市综合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八工路(中山路一滨河路)附属配套设施(监理),经昌
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市发改地字【2018】9号”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昌吉市住
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地债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决定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
开招标。
三、评标办法:采用新建建(2016)49号文综合评估法。
四、投标报名
1、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
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
2、凡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23年09月27日11:00时-2023年10月16日19:30
时(北京时间)需由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授权人身
份证或法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在新疆尚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
昌吉市南公园西路丽景尚城社区办公楼一层)领取招标文件,200 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
退。
3、报名成功后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壹仟元整(1000元)。到账截止时间: 2023
年10月17日上午11:30(北京时间)
4、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需以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
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缴纳并
到账,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应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汇入下面采购人指定的开户银行账
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
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
视为报名无效。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供应商基本帐户汇至新疆尚辉工
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单位:新疆尚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长宁路支行;账号:3004801509200069777;),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
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
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在退还保证金时需携带收据原件交至新疆尚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金融机构、担保机构
出具的保函,投标人在开具保函时,保函需注明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保函的有效期不得少
于投标有效期,担保金额不得少于投标保证金金额。银行保函、保险保函形式缴纳的投标保
证金按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11:30(北京时
间),地点为:新疆尚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昌吉市南公园西路丽景尚城社区办
公楼一层会议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昌吉市建国西路134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尚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昌吉市丽景尚城社区办公楼一层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335797584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昌贷责太入怀肜(签名)
f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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