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阳区正奇广场东地块安全性评价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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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安徽 | 城市 | 合肥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庐阳区正奇广场东地块安全性评价 | |
采购单位 | 合肥庐阳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1.评估报告(含专项咨询)经专家评审合格后支付至合 同额的 40%;2.余款待设计方案公示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
2 | 服务地点 | 庐阳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
3 | 服务期限 |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2024 年 12月底(服务期间项目评估报告未完成的以完成时间为准) |
4 |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服务 |
二、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单位:合肥庐阳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正奇广场东地块位于临泉路与禹王亭路交口东南角,位于规划轨道13号线安全保护区。根据《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确保运营及在建的合肥轨道交通线路结构安全, 拟通过公开招标选取地铁保护安全评估单位,负责对正奇广场东地块轨道交通设施影响进行安全评估并编制安全评估报告,并负责监督建设项目相关措施落实情况。
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建设项目是指地铁安全保护区内非地铁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新建、改建、扩建或者拆除建(构)筑物;
(2)挖掘、爆破、地基加固、打井、基坑施工、桩基础施工、钻探、灌浆、喷
锚、地下顶进作业;
(3)敷设或者搭架管廊(线)、吊装等架空作业;
(4)取土、采石、挖沙、疏浚河道;
(5)大面积增加或者减少建(构)筑物荷载的活动;
(6)其他可能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安全的活动。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招标类别:服务采购
5、项目预算:28万元
三、工作内容
1.收集建设项目及相关轨道结构设计、检测、测量资料,按照相关要求,开展规划轨道交通线路线站位研究、外部建设项目为轨道交通预留敷设条件和轨道交通建设涉外部建设项目的影响进行安全预评估;预测规划城市轨道交通实施时对外部建设项目的不利影响,评估外部作业设计文件的可靠性、可行性,指导外部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的编制和实施。
2、参与外部建设项目各阶段审查,出具外部建设项目施工图等文件的相关审查意见;
3、牵头负责由于外部建设项目造成后续轨道交通实施困难的分析及论证,并配合相关处置工作等。
4、按照轨道交通保护主管部门关于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相关管理要求开展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其他相关工作等。
四、安全评估报告编制要求
1、基本要求
为保障外部建设项目为规划轨道交通线路预留敷设条件,同时对轨道交通建设涉外部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估。
通过对规划轨道交通工程线站位研究,同时采用数值分析、结构验算预测规划城市轨道交通实施时对外部建设项目的不利影响,进而对外部建设项目所预留的规划轨道交通工程敷设条件进行分析和评估,评估外部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的可靠性、可行性,指导外部建设项目设计方案、设计文件的编制和实施。
报告需包括规划轨道交通工程线站位研究、规划城市轨道交通实施涉外部建设项目安全影响分析,评估外部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的可靠性及可行性。
2、轨道交通结构的计算分析宜采用荷载-结构模型、地层-结构模型进行,并根据现行国家规范《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 、《城市轨道交通结构抗震设计规范》 GB50909进行验算。
3、重大影响的建设(作业),其作业方案和安全评估成果必须通过轨道交通专项技术审查。
4、技术要求
安全评估应符合下表的技术要求
安全 | 技术要求 | 依据 | 方法 |
轨道交通线站位研究 | 1.研究并优化线路走向、车站及附属布置、车站辅助线配置等。 2.线站位研究成果作为外部建设项目安全评估的依据。 | 上位规划 | 1.现状调查; 2.研究分析; |
轨道交通涉外部建设项目的影响评估 | 1.模拟建设(作业)与轨道交通结构的三维空间关系,建立三维地层-结构和荷载-结构计算模型; 2.预测分析轨道交通实施及运营可能诱发外部建设项目的各种风险影响因素; 3.当预测值超过相应的结构安全控制指标值,应调整建设(作业)方案; 4.综合评定建设(作业)方案的可行性; 5.提出外部建设项目设计及施工措施和建议。 | 1.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轨道交通线站位研究成果; 3. 建设(作业)方案,包括基坑支护和基础等结构方案; | 1.*理论分析; 2.*三维数值模拟计算分析; 3.类比法; |
环境影响评价 | 1.定性分析和评价轨道交通实施和运营过程中对外部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 2.根据评估结论提出外部建设项目相关措施和建议。 | 1.轨道交通线站位研究成果; 2. 建设(作业)方案; | 1.理论定性分析; 2.研究分析。 |
注:1.方法中带*为必须采用。
5、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初步成果,最终成果文件根据需求确定。
五、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录不良行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价方式
本项目为总价报价,投标报价应含有所投服务、保险、税费、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后续服务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包括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交付的工作全部内容及材料、人工、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专家评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七、详见附件商务、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项目实施方案 | 熟悉项目现场情况、熟悉项目重难点,成果提交时间,对项目理解准确,了解采购人项目需求。 (1)对项目理解深刻,重难点突出的,得15<F≤20分; (2)对项目理解较深,重难点较突出的,得10≤F≤15分; (3)对项目理解一般,有重难点分析内容的,得5<F<10分; (4)较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20 | |
技术资信(80分) | 供应商 业绩 | 1.供应商具有下列业绩之一: 城市轨道交通的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业绩; 城市轨道交通的设计业绩; 每个得 3 分,最高得 6 分。 2.供应商具有轨道交通工程外部建设项目涉规划轨道交通线路安全评估业绩的,每个得 3 分,最高得 6 分。 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 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即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如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人员进场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停等情况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注:(1)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 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2)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中的合同金额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为准。(3)城市轨道交通勘察设计总承包、设计业绩含联合体业绩。 | 12 分 |
体系认证 | 供应商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得 2 分,满分 6 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证书中应能体现发证机构已获认监委认证或能体现该证书可在认监委网站查询,否则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认监委网站对证书发证机构的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 | 6分 | |
供应商奖项、荣誉 | 供应商承担的城市轨道交通勘察设计类(或规划咨询类)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或行业协(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的,每个得3 分,满分6 分。注: 1.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仅计分一次;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颁奖文件或官网文件截图须体现出投标人名称等,如无法体现,应另附颁奖单位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3.“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4.本项目中“城市轨道交通”仅指地铁。 | 6 分 | |
人员配备 | 1.供应商为本项目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交通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 8 分; 2.供应商为本项目拟配备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之一的,得 2 分,满分6分。 3.拟派项目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每有一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的,得2分,满分6分。 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自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并能完整或充分反应专业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等评审因素。 | 20分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1.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一级(或特级)影响等级外部建设项目安全评估项目业绩(须在对应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每个得 4 分,最高得8 分。 2.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或区间)结构设计项目业绩(须在对应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结构专业负责人),每个得4分,最高得 8 分。 注: 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之一: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 2.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合同服务内容或项目负责人名称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3.同一个合同只认可一个业绩; 4.本项目中“城市轨道交通”仅指地铁。 5.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含联合体业绩。 | 16 分 | |
价格分 (2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0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20 %×100 |
八、其他要求
如果中标人提供的成果文件未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视同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单方面无条件接触合同,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不予支付。
九、投标时间及地点
若贵单位有兴趣,可于即日起至2024年7月25日上午11:00向我公司密封报价(投标书一正一副,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庐阳国投集团三楼335室(阜阳北路与龙潭桥路交口文一泊心湾S1栋)。
提前、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文件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7月25日下午15:00
开标地点:合肥庐阳国投集团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
单位:合肥庐阳国投集团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文一泊心湾S1栋3楼335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51-69113677
附件:正奇广场东地块交通影响评价招标需求.doc
合肥庐阳国投集团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