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省份 |
广东 |
城市 |
广州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
项目名称 |
广州市轻工技师学院装修工程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轻工技师学院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定点竞价采购公告
广州市轻工技师学院采用定点竞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轻工技师学院装修工程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JJ-2024-1319331
(三)预算金额:42,212.38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 量 单 位 |
1 | 工程周期:约4个月 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120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1394.76 余泥渣土场外运输排放费(元):3745.7 暂列金额(元):3115.92 承包范围:包工、包料、包税等全包费用。按综合 单价计费合同。 是否需要报价前勘查现场:否 工程图纸: 工程量清单: 其他材料: 是否需要项目总负责人:是 是否需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 | 对广州市轻工技师 学院北校区2024年 第三季度零星维修 等内容(具体以施 工图,工程量清单 内容为准) | 1 | 33,956 | 项 |
商务需求
编号 | 需求内容 |
1 | 一、项目内容为:对广州市轻工技师学院北校区2024年第三季度零星项目进行维修,含3105室屋面及室 内平面、4405课室讲台平、休息亭、8号楼一层思政实训中心天花洞口等内容(具体以施工图,工程量清 单内容为准)。二、项目要求: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报价明细清单作为响应条件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 2.投标人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 |
(五)竞价公告时间:2024-10-31 09:58:42 ~ 2024-11-06 00:00:00(六)供应商报价时间:2024-11-06 09:00~16:00
(七) 本项目采用的是单价包干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本项目的供应商采用公开邀请的方式,符合需求的供应商都可以参与。
(二)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
-第1页-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
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五)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
应商承担。
(六)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竞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
(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最后1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实质性响应审核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当组成评审小组,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推荐3家以上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
商。认定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说明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理由。
(三)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推荐的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有3家以上,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默认最
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多家供应商报价一致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系统按照报价时间由早到晚的顺序,默认报价时间最早的供
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终止规则:在定点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变更采购需求;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或者实质
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竞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何山强 18230508382
采购单位:广州市轻工技师学院
2024年10月31日
-第2页-
-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