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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庆华水处理系统药剂总包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ZM24060323
项目概况: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水处理系统包含生物酚氰废水处理系统、深度水处理系统及除盐水系统,现对三套水系统运行过程中使用的除片碱、盐酸、液碱外其他日常药剂供货、所有药剂的人工加药、技术指导及废包装物回收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 ZM24060323,包钢庆华水处理系统药剂总包项目 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名称 交货期 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 '不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 备注
1 生物酚氰废水处理系统药剂总承包 2024年8月1日-2025年7月31日 每两个月结算一次,第三个月初由总承包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挂账后三个月内付款。 详见明细最高限价 20,000.00 系统全年处理水量约120万吨(此水量只以气浮进水流量计计量并作为结算依据,不包含未经气浮进入系统的水量),相关计量表安装于调节池顶部,二级增压泵出水管道上),总承包价为包干价,总包费用中包含日常药剂(不包括片碱)等所有材料费用、人工加药费用(包括生物酚氰废水处理系统的所有药剂的投加)以及技术人员费用,并负责回收或处理所有药剂的包装,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 废水深度处理系统药剂总承包 2024年8月1日-2025年7月31日 每两个月结算一次,第三个月初由总承包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挂账后三个月内付款。 详见明细最高限价 20,000.00 系统全年处理水量约150万吨,以甲方计量仪表显示数据作为结算依据(计量仪表安装于除盐浓水、除盐废水进水管道及水综合臭氧设备间臭氧催化氧化3条进水管道上),总承包价为包干价,总包费用中包含日常药剂及清洗药剂(不包含盐酸、片碱)等所有材料费用、人工加药费用(包括废水深度处理系统的所有药剂的投加)以及技术人员费用,并负责回收或处理所供药剂的包装,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3 除盐水系统药剂总承包 2024年8月1日-2025年7月31日 每两个月结算一次,第三个月初由总承包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挂账后三个月内付款。 详见明细最高限价 10,000.00 系统全年处理水量约220万吨,以甲方计量流量计显示数据作为结算依据(计量仪表安装于一体化设备间北墙处,一体化进水管道上),总承包价为包干价,总包费用中包含日常药剂(除盐酸、液碱、片碱)等所有材料费用、人工加药费用(包括除盐水系统的所有药剂的投加)以及技术人员费用,并负责回收或处理所供药剂的包装,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
3.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标段:1 名称: 生物酚氰废水处理系统药剂总承包 资质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需提供国家税务部门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或近期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提供自身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水处理药剂生产相关内容,须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可查询且为“有效”状态”,提供查询截图(评委会可上网验证)。 (3)投标人需提供合格有效的由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亚硫酸氢钠)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危险化学品亚硫酸氢钠。如投标人自身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能力,需提供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8类)。如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运输,则需提供第三方的营业执照和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8类),同时提供与该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协议或合同复印件。 业绩要求: 无 标段:2 名称: 废水深度处理系统药剂总承包 资质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需提供国家税务部门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或近期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提供自身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水处理药剂生产相关内容,须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可查询且为“有效”状态”,提供查询截图(评委会可上网验证)。
(3)投标人需提供合格有效的由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次氯酸钠和亚硫酸氢钠)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危险化学品次氯酸钠和亚硫酸氢钠。如投标人自身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能力,需提供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8类)。如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运输,则需提供第三方的营业执照和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8类),同时提供与该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协议或合同复印件。 业绩要求: 无 标段:3 名称: 除盐水系统药剂总承包 资质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需提供国家税务部门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或近期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提供自身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水处理药剂生产相关内容,须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可查询且为“有效”状态”,提供查询截图(评委会可上网验证)。
(3)投标人需提供合格有效的由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次氯酸钠、氨水和亚硫酸氢钠)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危险化学品次氯酸钠、氨水和亚硫酸氢钠。如投标人自身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能力,需提供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8类)。如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运输,则需提供第三方的营业执照和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8类),同时提供与该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协议或合同复印件。 业绩要求: 无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7月15日 17: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5.2若在包头市必得招标公司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
若供应商在包头市必得招标公司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提示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刘伟(电话:0472-2668995)进行核实或确认。
5.3以无条件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应在开标前送达银行保函原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7月17日 9:00(北京时间)。
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ep.btsteel.com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陆111.56.21.178)。
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ejy365.com)等媒介发布。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异议事项应当一次性全部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
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
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必得招采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先锋黑柳子村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崔宏凯 0472-2668985
业务部长:武志国0472-2668986
客服热线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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