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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中医院城东院区暨福建中医药大学闽南康复医院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二)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安溪县中医院城东院区暨福建中医药大学闽南康复医院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我单位组织的安溪县中医院城东院区暨福建中医药大学闽南康复医院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编号:安建招字[2024]020号),现就有关事宜发布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纪要
问题1:一、招标文件P56,评标办法前附表2.2.4条“项目管理类似业绩”要求,项目管理(或代建)类似业绩: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过1项总投资2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或代建)业绩的,得1分,满分3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中若含有项目管理(或代建)服务的列入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不予认定为本项目所指的项目管理(或代建)业绩。该评分项对联合体牵头人限定必须承担过独立的项目管理(或代建)业绩,明显排斥拥有项目管理(或代建)能力且具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包含项目管理或代建服务)的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参与投标的情形,与国家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精神相悖。
答:本项目“类似业绩”加分项中已包含“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类似业绩”,且在评分标准中明确了不同类型的专业工程咨询类似业绩的认定标准。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问题2:1、企业荣誉、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等的获取时间要求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明显不合理,为何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到投标截止时间前这段时间获取的不行?可能涉及到部分潜在投标人获取时间在公告发布之日后,有为特定潜在投标人量身定做的嫌疑。
2、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和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评价系统均要求福建省内,明显的地域性歧视,违背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规定“各地方不得以信用评价、信用评分等方式变相设立招标投标交易壁垒,不得对各类经营主体区别对待,不得将特定行政区域业绩、设立本地分支机构、本地缴纳税收社保等作为信用评价加分事项”等。有排除潜在投标人,为特定潜在投标人量身定做的嫌疑。
3、请明确企业业绩与项目总负责人业绩可否重复计算。
答:1、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招标文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2、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福建省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评价系统仍然适用于本省招投标。3、评审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类似业绩”和“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提供的业绩可重复。
问题3:招标公告中2.7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管理(2)工程勘察(3)设计咨询(4)工程监理(5)造价咨询(6)其他咨询,而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类似业绩评分标准中“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业绩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类似业绩的服务内容至少须包含项目管理、工程设计、工程监理3项服务内容”和“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类似业绩的服务内容至少须包含项目管理、工程设计、工程监理3项服务内容”与招标公告中招标范围不一致,建议修改成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类似业绩的服务内容至少须包含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设计勘察咨询(或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工程监理、造价咨询5项服务内容。
答: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业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问题4:请问若某项目招标公告为“……项目管理”,但实施招标范围及内容为工程施工或工程设计或工程监理或造价咨询等服务,其相应的工程业绩是否符合本项目所指的项目管理(或代建)类似业绩要求?
答:不符合要求。
问题5:1、公共卫生应急中心用地定界图红线范围内没有显示有其他用途,但提供的G08总平面图显示地块北侧有内部划分线?本次设计该场地是否可用?是否有其他用途内容要求请说明?
2、P149页关于G08地块停车位要求不少于36个,P152页指标标显示地块整个停车位为0,是否可理解为该地块车位指标全部可汇入G11医院地块?
3、G10地块是否即为G9与G11之间对应的场地?
答:1、可参考招标公告附件提供的G08地块建筑总图东西划分线南北侧地块,本次设计为南侧地块可用于公共卫生应急中心用地,北侧地块为广场及配套服务设施。本次招标设计方案暂不考虑北侧用地,由中标单位根据业主后续提供的要求,纳入设计合同一并设计。
2、G08地块停车位要求不少于36个,根据城市规划条例设置,因场地困难,此地块地下室可以与G11地块设置连通口,停车位不足时可以由 G11地块来补足。
3、用地图上有 G10地块,此地块是山林公园入口用地,它的上空和地下室可局部利用,联系 G9和G11地块用。
问题6:1、本项目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企业荣誉(3分)”设置不合理。结合本项目评分办法“类似业绩评分标准”中对设计、监理、项目管理均有要求,但在“企业荣誉”中未对项目管理(或代建)项目获奖作出要求,建议增加项目管理项目获奖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的项目管理或代建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或通过评优活动的)的每个得1分,本小项满分2分。注:时间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须提供项目管理或代建项目合同(或合同协议书)和获奖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且获奖证书与合同(或合同协议书)均需体现获奖单位名称。合同(或合同协议书)名称中应写明“项目管理(或代建)”,方可认定为项目管理(或代建)项目获奖,否则不得分。工程总承包等施工类或施工管理类项目获奖不属于项目管理(或代建)项目获奖,不予认定为本项目所指的项目管理(或代建)项目获奖”。
2、本项目招标服务范围涵盖:项目管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内容,但评分办法中“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业绩”与“总负责人类似业绩”仅要求项目管理、工程设计、工程监理3项服务内容,建议结合本项目涵盖的招标服务范围,修改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类似业绩的服务内容至少包含项目管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5项服务内容,服务内容以行业主管部门下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政府采购平台网站中标公告(或招标公告)信息为准,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3、本项目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工程设计类似业绩”以“建筑面积不少于13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作为规模要求设置不合理。评分办法中“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业绩”“项目管理类似业绩”对业绩规模的要求均为“总投资2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为什么工程设计类似业绩就与众不同,是不是为了迎合某家单位特意设置?“工程设计类似业绩”要求修改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过总投资2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的,每提供1项得1分,满分3分”。
4、本项目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业绩(3分)”要求2项设置不合理,评分办法中其他类型业绩均要求提供3项得满分,为何“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业绩”仅要求提交2项得满分?存在为某单位量身定做的嫌疑,建议修改为:“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过1项总投资在2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类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类似项目业绩的得1分,满分3分”。
5、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文件精神,“在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中,鼓励建设单位委托咨询单位提供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全过程咨询服务,满足建设单位一体化服务需求,增强工程建设过程的协同性”,为了增强工程建设过程的协同性,建议评分办法中增加一体化加分项“在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服务内容中项目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工程监理、造价咨询5项服务内容有4项及以上服务内容由独立投标人或有隶属关系的母子公司共同实施的,得1分”。
答:关于第1、2、4、5点问题,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招标文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关于第3点问题,类似业绩的指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问题7:1.招标文件p53关于评分办法2.2.4条款“体系认证”(1分)要求设置不能达到择优选取投标人的目的,依据“发改委、住建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5、优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市场环境→(3)建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体系:咨询单位要建立自身的服务技术标准、管理标准,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项目信息化管理、数字化项目管理平台建设的重要性,日益提升,体系认证范围增加“信息技术咨询、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有利于选拔信息技术服务好、管理水平高的企业。且本项目招标范围含有管理、设计、监理、BIM服务内容等,强烈建议依据本项目特性,增加三种体系认证证书的覆盖范围,本条款建议修改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各认证的范围都应含有建筑工程设计、BIM咨询、工程代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全过程工程咨询、信息技术咨询、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五项内容得1分。本小项满分1分”
2.招标文件p54评分办法中“企业信用评价(2分)”要求不合理,监理或勘察设计信用分要达到80分及以上才能得满分,同时结合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业绩的要求,能满足的单位只有寥寥几家。如此刻意设置明显是为该单位提供便利,排斥大部分潜在投标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强烈要求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征求《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文件(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调整企业信用评价得分标准,建议修改为“(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工程设计方,信用得分=设计企业季度信用分×2%;或(2)独立投标人或承担工程监理方,信用得分=监理企业季度信用分×2%”。
3.招标文件p56评分办法中“项目管理类似业绩(3分)”未对项目管理类似业绩提出竣工要求不合理。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服务内容包含项目的各个阶段的管理,提供未竣工的管理类似业绩,无法展现出潜在投标人在项目中后期的管理能力。为择优选取有项目管理体系和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的中标单位,具有项目管理(或代建)类似竣工业绩,这对于需要高度专业化、技术化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来说尤为重要,建议“项目管理类似业绩(3分)”修改为“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过且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或代建)业绩的(类似业绩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为主),每有一个得1分,满分3分。同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否则,其业绩不计。”
4.招标文件p59评分办法中“项目总负责人(1分)”证书要求不全面,项目总负责人在全过程咨询服务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文件精神“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当建立与其咨询业务相适应的专业部门及组织机构,配备结构合理的专业咨询人员,提升核心竞争力,培育综合性多元化服务及系统性问题一站式整合服务能力,为提升核心竞争力,择优选取中标单位,突出项目总负责人专业技术水平与统筹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强烈建议修改为:项目总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一级注册建造师中任意2项证书的得0.5分,具备其中任意4项证书的得1分。本项满分1分。
5.招标文件p53评分办法中“企业荣誉(3分)”设置不合理。本项目评分办法“类似业绩评分标准”已经对潜在投标人在设计及监理服务内容方面作出要求,此处再要求设计及监理获奖,存在重复考核情况,忽视了对潜在投标人其他方面与项目开展相适应能力的考核。同时本项目包含BIM设计咨询服务,依据“发改委、住建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5、优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市场环境→(3)建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体系:大力开发和利用建筑信息模型(BIM)、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和资源,努力提高信息化管理与应用水平,为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提供保障。建议增加关于BIM业绩获奖要求,择优选取具备BIM设计服务能力的中标单位,为本项目BIM设计服务提供保障。建议将“企业荣誉(3分)”修改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获得中国图学学会颁发的“龙图杯BIM技术应用大赛奖一等奖”的,得2分。
6.招标文件p57评分办法中“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业绩(3分)”与招标文件p58“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1分)”设置不合理,本项目服务内容包含项目管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内容,但关于本项目评分办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类似业绩的服务项要求仅要求具备其中3项服务内容,未能达到择优选取中标单位的目的,存在为某单位量身定做的嫌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强烈建议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类似业绩”及“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中关于业绩的服务内容要求,修改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类似业绩的服务内容至少包含项目管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5项服务内容,服务内容以行业主管部门下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政府采购平台网站中标公告(或招标公告)信息为准,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答: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招标文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问题8:本项目招标未提供三块地合并的图和外部周边市政道路,建议提供更完整的周边道路尤其是G08场地西侧和北侧道路及地形资料。
答:每个地块的勘测定界图已提供,可以自行合并,G08西侧、北侧红线外暂无规划道路。
问题9: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相关证明材料需盖企业公章的和需要人员签字或盖章的地方,是否可以线下打印盖联合体成员方企业公章、人员签字或盖章后上传原件的扫描件?
2、投标文件格式《九、类似业绩情况汇总表》中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中的“签章”是否指签字或盖章?
3、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13-1投标人诚信承诺函》、《附件13-2拟派出项目总负责人承诺函》是否只需要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答:1、可以。
2、投标文件格式《九、类似业绩情况汇总表》中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中的“签章”指盖姓名章。
3、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13-1投标人诚信承诺函》、《附件13-2拟派出项目总负责人承诺函》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问题10:安溪县中医院城东院区暨福建中医药大学闽南康复医院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安溪县中医院城东院区项目估算投资10742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71182.61万元;安溪县中医院公共卫生应急中心项目估算投资8874.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5527.08万元;福建中医药大学闽南康复医院项目估算投资839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67519.12万元;
1、项目管理(或代建)类似业绩: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过1项总投资2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或代建)业绩的,得1分,满分3分。
注:1.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书)扫描件(关键页,提供合同协议书首页、工程范围和服务内容页、合同双方的签署盖章页即可)以及行业主管部门下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政府采购平台网站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总投资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所体现的总投资或建安工程费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的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中若含有项目管理(或代建)服务的列入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不予认定为本项目所指的项目管理(或代建)业绩。2.类似工程业绩”日期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签订日。
本项目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但是本加分项却把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管理业绩排除,而且本项目为公共建筑,项目管理业绩却为总投资2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20000万元的依据是什么?建议修改: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过1项总投资60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或代建)业绩的,得1分,满分3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书)扫描件(关键页,提供合同协议书首页、工程范围和服务内容页、合同双方的签署盖章页即可)以及行业主管部门下设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或政府采购平台网站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总投资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所体现的总投资或建安工程费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的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中若含有项目管理(或代建)服务的列入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可以认定为本项目所指的项目管理(或代建)业绩。项目管理(或代建)业绩可以认定为本项目所指的项目管理(或代建)业绩,但同个项目只可认定为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业绩或者项目管理(或代建)业绩。
答:本项目“类似业绩”加分项中已包含“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类似业绩”,且在评分标准中明确了不同类型的专业工程咨询类似业绩的认定标准。此外,类似业绩的指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问题11: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项中,将经网查的3个项目管理(或代建)类似业绩作为商务评分项。不合理,建议取消。
答: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类似业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问题12:安溪县中医院城东院区总建筑面积9.72万平方米,拟总投资10.7426亿元。福建中医药大学闽南康复医院总建筑面积10.11万平方米,拟总投资8.39亿元。
1、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业绩(3分):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过1项总投资在2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类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类似项目业绩的得1.5分,满分3分。
本项目投资为19.13亿元,安溪县中医院城东院区拟总投资10.7426亿元,福建中医药大学闽南康复医院拟总投资8.39亿元。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业绩是以什么标准定性为2.0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类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类似项目业绩,本项目为公共建筑工程,建议修改为“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过1项总投资在6.5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类似项目业绩的得1.5分,满分3分。(本项目工程分为二个医院,取大值的三分之二,数值应为6.5亿元)
2、项目管理(或代建)类似业绩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过1项总投资2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或代建)业绩的,得1分,满分3分。
本项目设定的项目管理(或代建)类似业绩为20000万元,也同样没有标准可依,且没有要求是已竣工验收的项目管理(或代建)类似业绩。业绩数量为三个?
建议修改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过1项总投资6.5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或代建)业绩的,得1.5分,满分3分。
注:
①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书)扫描件(关键页,提供合同协议书首页、工程范围和服务内容页、合同双方的签署盖章页即可)以及行业主管部门下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政府采购平台网站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总投资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所体现的总投资或建安工程费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的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中若含有项目管理(或代建)服务的列入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项目管理(或代建)服务可以为本项目所指的项目管理(或代建)业绩,但同个项目只可认定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业绩或项目管理(或代建)类似业绩。
3、本项目中的全过程业绩为2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或代建)类似业绩也为2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设计类似业绩确是“完成过建筑面积不少于13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工程监理类似业绩又是按“一般公共建筑监理项目业绩,等级为一级”。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每承接过1项房屋建筑工程类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类似业绩的得1分,本小项满分1分。本处业绩又没有要求规模?同样的项目业绩要求分别设置。明显合理建议:业绩修改为同样的参数。
4、本项目建筑面积近20万平方米,规模大,现场安全不容忽视。
建议增加:投标人具备无人机工程管理应用能力(包括无人机航拍影像资料拍摄、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巡查、定期对工程进行二维正射影像以及三维模型记录)条款。
5、体系认证: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各认证的范围都应含有工程咨询服务(或全过程咨询服务)的得1分。
工程项目管理安全第一,建议修改为: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服务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各认证的范围都应含有工程咨询服务(或全过程咨询服务)的得1分
6、企业信用评价: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或“福建省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评价系统”中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得2分;70分(含)-80分(不含),得1分;70分(不含)以下,不得分。
建议修改为: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或“福建省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评价系统”中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得2分;75分(含)-85分(不含),得1分;75分(不含)以下,不得分。
7、项目管理(或代建)类似业绩: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过1项总投资2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或代建)业绩的,得1分,满分3分
本项目设定的项目管理(或代建)类似业绩为20000万元,也同样没有标准可依,且没有要求是已竣工验收的业绩。业绩数量为三个?
建议修改为:
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过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一般公共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或代建)业绩的,得1分,满分3分。
答:关于第1、2、3、7点问题,类似业绩的指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工程监理类似业绩指标是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标准监理招标文件进行设置。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招标文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关于第4、5、6点问题,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招标文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二、补充通知
1.本项目评审项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中的“项目总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派项目总负责人针对本评审项提供的注册证书(对应的执业资格)不得与其资格条件所提供的项目总负责人执业资格类别相同,否则不得分。例如:在资格条件中提供了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商务部分只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未提供评分项中要求的其他类别注册证书(如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则该项不能得分。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8项增加: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监理职能强化专题行动的通知》(泉建建〔2024〕22号)相关规定,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若已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在建项目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则应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提供其所有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同意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书面文书(必须加盖建设单位法人公章;通过“福建省建设监管一体化平台”查询,若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超过2个,则应否决其投标);招标人应严格审查中标候选人拟派总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情况,若发现其投标文件未如实提供上述书面文书的,不得确定其为中标人,并应及时将投标人弄虚作假情形书面报告属地住建部门查处。
3.本项目招标文件附件可研报告和建筑总图文件存在不一致之处,澄清如下:
(1)公布的 G09地块建筑总图中中医药文化传播基地的地上3层有误,以可研报告中描述的地上2层为准,即中医药文化传播基地为地上2层。
(2)公布的可研报告中描述的门诊楼为地上5层有误,以G11地块建筑总图中门诊楼的地上4层为准,即门诊楼为地上4层。
4.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现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均修改为2024年6月27日10时00分00秒。
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二)作为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一)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一)有不同之处的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二)为准。

招标人:安溪县卫生健康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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